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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北京最大医疗腐败案报道有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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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本人所写,为转载博友之作:

王尊合是1967年生人。现年44岁的王尊合原是一名结核病医生,王尊合自市老年病医院辞职后,曾在医疗器械公司工作,做过油墨生意。后经商失败,转行做了药品代理商,挂靠在一家医药公司名下代理销售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劳克”牌结核丸。
  2005年,他想到自己有一些朋友、同事分布在各医院和医药行业,便走上医药代理之路。
  2006年,王尊合挂靠在某医药公司名下开始销售治疗结核病药物,生意越做越大。
  【读后感:在外国医生的收入名列前茅,取得医生资格非常不容易,每个医生都非常珍惜自己的工作。而在中国,医生辞职改行常有耳闻,近几年来更为常见。不少医学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毕业后不是去当医生,而是去做医药代表或医疗器械代表。
  具有中国特色的药品和医疗产品价格管制规则,使得药品和医疗产品经销行业成为暴利行业。所以,王尊合经商失败,但做药商却非常成功,因为他充分遵循了制度衍生出来的“潜规则”,是“潜规则”让他的药品生意越做越大。在神州大地上,是“潜规则”让无数的药商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创造了前无古人的奇迹,足以让世界刮目相看。
  王尊合辞职无疑是早早就看清了做个普通医生在中国是没有前途的,是很难看到希望的,是难以养活养好全家人的。如今就业困难的大环境,要废除自己的多年所学和特长而做出辞职的决定,对谁来说都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
  
  行贿320余万,得好处13人被判刑。
  13人的受贿时间,普遍长达三四年之久。原昌平区结核病防治所出纳李玲受贿最短,也已经有两年。
  13人来自7区县的结核病防治所。其中,11人为单位领导,2人为财务人员。11名领导中包括“一把手”6名,占一半。
  他给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回扣一般在每瓶15元,有的医疗机构把钱返给单位,单位再往下给医生分,有的直接返给个人,其中7元给开药的大夫,8元给负责人。
  【读后感:医疗回扣作为一种“食物链”,具备“食物链”的典型特征: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同时更体现了当今中国制度性越来越不公平的时代特征。
  业内人都知道,医疗回扣绝对不是平均分配的,各级领导从来都是得大头,甚至有的领导将回扣独吞,通过各种手法逼迫下面的医务人员不得不用领导引进的产品。因此,医药回扣导致了医院内部收入严重“分配不公”和“贫富差别”,由此产生的内部矛盾日益加剧,甚至已经影响医疗安全和质量;同时更是产生了严重腐败的领导集体。
  然而,不明真相的普通民众却总以为普通医生是拿回扣的主体,矛头直指普通医生,有意无意地“忽略”隐藏在幕后的“领导人物”。
  要知道,食物链的上游如果不能保持强势就无法长期保持食物链的完整性。就是说,如果领导得不到回扣的大头或没有,回扣早就制止了,根本就无法形成“潜规则”。当然,医生也是“回扣链”的一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相对少量的回扣,成就了领导的“大恶”;即使没有得到或者无法分得回扣,至少也是领导捞回扣的“帮凶”。
  如果官方反回扣只是仅仅拿普通医生说事,或者仅仅拿下级领导说事,或者挂一漏万地抓个把下级典型作为“替罪羊”,显然是故意混淆是非,而本意是根本不想真正反回扣。如此打蛇偏不打七寸,瞒天过海,结果可想而知,这纯属是在玩弄手法来欺骗民众。比如,据报道珠海市9家公立医院药剂科主任被“一锅端”,但药剂科主任的上级领导全无恙。难道这些医院仅仅科主任才有权力和条件腐败?因此,有效的反回扣,必须自上而下,必须抓住关键人物。】
  
  他发现售药不给回扣,虽然药价相对降低了一些,但销量不好,因为同类的治疗结核病药品有很多,如果不给回扣,药很难被购进;就算被购进了,医生在开处方时也会选其他回扣更多的药品。
  2005年,王尊合入行时,从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到了“劳克”结核丸,便给厂家打电话联系代理,这种结核丸出厂价是12元/瓶,在北京市场的中标价(即采购价)是57.4元,医院零售价是66元/瓶。
  他给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回扣一般在每瓶15元
  王尊合称,他给自己定的净利润率在零售价的30%到40%间,每瓶的净利润能达到17.4元。王尊合计算,案发前他销售的“劳克”结核丸销量已达30万瓶,按此计算他能挣500多万,但是存在回款慢等因素,他5年挣了150万左右。
  【读后感:医疗回扣能够形成“潜规则”,形成完整而牢固的“回扣链”,必然有适宜它产生的土壤或者大环境。这个大环境就不用说了,人人都知道的。医疗回扣既然已经形成“潜规则”和“回扣链”,就必须遵循“规则”“规矩”做事,否则将一事无成。王尊合遵守“规矩”后,果然“生意越做越大”。
  大家知道,医疗回扣的产生于巨大的利润空间;巨大的利润空间取决于定价的严重虚高;严重虚高的定价产生于招标。“结核丸出厂价是12元/瓶,在北京市场的中标价(即采购价)是57.4元,医院零售价是66元/瓶”。按此计算,中标价是出厂价的4.78倍,药商的总的毛利润57.4 – 12 = 45.4元,45.4元是出厂价的3.78倍,这就是政府虚高定价产生的巨大利润。在这个总利润45.4元中,药商得17.4元,回扣15元,其余是其他销售成本(包括礼品和请客吃饭等)。
  招标完全是政府“依法药品定价”行为,任何个人和医院没有权利给药品定价,并且有明确说明政府的依法药品定价依据不包含回扣部分。然而,如此“依法药品定价”的结果却产生了回扣。
  那么,本案例中揭示医疗回扣的本质是什么呢?很显然,医药回扣是医药公司主动与医生共同分享的药品销售利润。只不过医药公司所得的那部分叫做利润(合法的),而医方所得的那部分则称为回扣(非法的)。不管是合法的部分还是非法的部分,均来自政府依法的虚高定价而产生的利润。为什么同一来源的所得,却合法与非法之别?难道把如此巨大的利润全部归医药公司(如此暴利可能超过毒品)才是合法的?我是不懂的,还需要高人指点,不知道有没有人出面作答。】

  
  回扣是医生的“合法收入”大家都这么做
  采访中记者发现,无论是药商还是医务人员,都把给回扣、收回扣当成再自然不过的“正常往来”。
  北京市华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玲的辩护人王阳说,被抓后,王金玲竟称“不知道这是犯罪”,因为“从我当实习医生开始,我的老师就是这么做的”。
  王金玲说,她当初还帮助老师(医生)每天去清点所开处方的药品数量,以便计算回扣额。在她的印象里,回扣是医生再正常不过的“合法收入”,大家都这么做,她只是“随大溜”而已。
  【读后感:医疗回扣在中国之普遍、之深入,中国人都知道的,就连医学生还没有入学就知道的,“从我当实习医生开始,我的老师就是这么做的”。但愿医学生不会口头上念着Hippocrates誓言,内心惦记着指望回扣增加一点收入。回扣的传帮带从实习就开始了,而医术的传帮带却令人担心。简直是中国医学教育的颠倒黑白的幽默。】
  
  长达88页的清单载明了他每次的行贿时间、受贿人、药品名称等,行贿方式则是现金或汇款给付医生或相关人的回扣,每次在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此外,还包括送购物卡、电话卡、过节费、礼品等。细碎的小支出也罗列在内,如请客吃饭、结婚送礼、送剃须刀、买餐券、分发香烟、冰棍等。
  王尊合说,他接触医药销售行业以来,知道的竞争手段有现金返利、出国考察、帮医生发表文章等,
  自己行贿被抓,王尊合感觉“像中奖的概率,因为大家都这么干”。
  【读后感:医疗回扣的方式如此之多,15元一瓶的回扣只是一部分现钞的,购物卡、电话卡、过节费、礼品等,请客吃饭、结婚送礼、送剃须刀、买餐券、分发香烟、冰棍等,出国考察、帮医生发表文章等,也是非常可观的。这几年反回扣风以来,医疗回扣做得更加隐蔽了,很多医药代表不再出现在医院,而是电话联系,以开会之名游山玩水日益盛行,有不少科主任出行次数越来越多,下面的医务人员还有的真认为领导去开会学习了。】
  
  王尊合认为,要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光靠打击像他这样的医药代表和一部分医务人员,根本不能根治。他觉得第一应该把药价降下来,第二是提高医生的思想认识,如果医生都坚决不收药品回扣,就不会有这些问题。
  【读后感:按照目前能够看到的情况,彻底反回扣简直是痴人说梦。别的不说,严重虚高的政府定价就很难降下来,因为牵涉到多个利益集团,因为政府无意彻底解决以药养医的现状。
  反回扣风之下,各种回扣依然,只是越来越集中到少数领导人头上,如此反回扣只是加速了少数领导的暴富和犯罪。为什么呢?还是王尊合说得好:自己行贿被抓,感觉“像中奖的概率,因为大家都这么干”。一句话,收受医疗回扣安全系数仍然非常高,可能还不得万一被抓的可能性。
  有人说,有关部门口口声声要严打医疗回扣,并把医疗回扣定性为商业贿赂罪。似乎整治回扣的决心很大。可在行动上基本上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干打雷不下雨,每每对网爆的医疗回扣自查自纠了之(如浙江)。举国上下几乎所有的医院都在拿回扣,可绳之以法却是挂一漏万,不仅根本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倒是间接地暗示拿回扣其实很安全。
  只要谈到查处回扣,各上级部门和官员几乎异口同言地说:取证难,难查处。可是我们却经常看到新闻说抓住了多少间谍。难道收回扣的手段比间谍还高明、还秘密?对如此普遍泛滥的回扣还说查处难,简直是对纪检部门的侦查手段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口号的嘲笑和讽刺,简直是把人民群众当成弱智。】
  
  案卷材料显示,根据该所的药事管理制度,每增加或更换新品种药时,都由科室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再经药事委员会批准。实际上,王金玲作为所长兼药事管理小组成员,在药事委员会的会议上提出进王尊合的结核丸时,顺利获得通过。
  受贿者大多数都是结防所(科)的一把手或二把手,一般都在药事委员会上拥有决定权,只要提议基本都能通过,因此药事管理制度可谓形同虚设。
  【读后感:药事管理制度不但形同虚设,而且有了这个有名无实的制度到使得个别领导操纵披上了合理合法的外衣,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发表于 2011-6-19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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