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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男子投药毒鱼被拘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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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0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达到捕捞水中生物的目的,不惜采用投放农药的方式,其行为不但触犯了法律,而且破坏了水生态环境,给居民和牲畜安全用水带来严重危害。昨日,一名暂住在宿松县的江西籍人员就因为向河里投放农药毒鱼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现年41岁的丁某住在江西的时候,常常向水中投放农药毒鱼。到宿松县许岭镇打工后,仍不思悔改。5月24日上午,丁某从许岭镇某农资农药经营部购买了5瓶甲氰菊酯后投放到离许岭镇不远的程岭乡橙子墩河里毒鱼。14时许,在橙子墩河下游放养鸭子的程岭乡橙莲村村民徐某突然发现水面上浮起一条条死鱼。随即,向辖区程岭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该所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经对河面的一番搜寻,民警发现被毒死的水生物均为野生小鲫鱼,有33条,共1.5公斤。通过走访,很快锁定系丁某所为。随即,将涉嫌使用危险物质的嫌疑人丁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询问,丁某对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鉴于丁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主动承认错误,当日下午,宿松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发表于 2012-5-31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10天太少,这人太毒了,应该多他关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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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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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1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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