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成 发表于 2015-2-4 09:18

宿松公安成功解救一跳楼女子

       2月4日,上午9:40左右,一妇女爬上宿松县法院大楼顶楼扬言要跳楼。      事情发生后,副县长黄毛怀,公安局长凌勇,政委梅金翔等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救援。      据围观群众称:该女子姓张,因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导致情绪过激。      孚玉派出所,特警大队,消防官兵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快速在楼下铺设救援气垫,维护秩序。      大约40分钟左右,在楼上与张女士沟通交流的公安干警有意分散其注意力,孚玉派出所民警与特警大队民警乘其不备,突然冲了上去将其搂住,跳楼女子被成功解救。



宿法 发表于 2015-2-4 15:00


关于一女子在法院欲跳楼事件情况的说明
      2015年2月4日上午8时许,一女子独自一人径直来到我院楼顶,扬言要跳楼。发现这一情况后,我院法警大队法警及部分干警迅即赶到楼顶,安抚该女子情绪。同时,我院代院长鲍生海等院领导迅速赶到楼顶现场处置,并第一时间安排干警向110、119报案。接警后,县政府副县长黄毛怀亲自赶到现场组织指挥营救工作,县公安局局长凌勇率领特警大队、孚玉派出所、消防大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9时20分,在特警大队指挥员的现场指挥下,该女子被成功营救下来。经查明,女子名张香平,其涉及的三起民事纠纷正在我院审理。目前,此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后续情况我院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宿松县人民法院2015年2月4日


susongrenming 发表于 2015-2-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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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ongrenming 发表于 2015-2-4 09:37

生命无价!干嘛呢?

秋竹 发表于 2015-2-4 09:40

看样子消防和特警都去了哈,人已经解救下来了。哎,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还寻死腻活的,多不值当。

莫名其妙少有11 发表于 2015-2-4 09:48

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于人民,特警战士好样的,又挽救了一条生命{:5_233:}{:5_233:}{:5_233:}

wwwww650621 发表于 2015-2-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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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ww650621 发表于 2015-2-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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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平安 发表于 2015-2-4 10:49

生命是父母给的,何必呀!

吴海松 发表于 2015-2-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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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花开、 发表于 2015-2-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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