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ANX 发表于 2020-2-21 21:44

炮手老江先生对我回复作的点评是:
“回复从抽象的慨念到另一抽象的慨念居多;举例的事实与举例目的没有关联;纯粹是胡说八道的狗屁文字”。
这就是江先生你的不是了。比如人称代词我你他,就是抽象的,你该不是阅读回复,弄不清你我他吧?
抽象写作,对于事物描述其共性,就会产生一个抽象性的概念。是很正常不过的事。
抽象思维,也是人类思维达到高级阶段产生的一种能力。
你如果是真的没有启蒙的乳儿,就辨认不清抽象概念。只接受具体概念。则辨别不清举例与事实有没有关联。甚至有关联也捋不清头绪。那是你没有抽象思维能力。还没有达到思维的高级阶段。那你还发帖鼓吹什么呢?而你不是没有启蒙的乳儿,为何害怕抽象概念?则知先生返老还童到弱智期了。您还是早点歇着吧!您掰扯不清脑子神经会崩溃的。

HJANX 发表于 2020-2-22 11:45

炮手老江先生,读帖不懂可用压缩枝叶,文章中心,横平竖直,赫然在目。
请许我帮你文章捋捋肠子,看看是不是这样:
在人们的社会交往中,人们为了宣示自己的见解,会发表演说,文章。当别人有不同见解时,就会发生争论;而“争论”也称为“辩论”,“论战”。
   ……
   “论说”,或写论说文的基本格式是:论点;论据,结论。
   其中,最关键的是“论据”:其真实性,关联性,合理性,才是胜辩的根本。
   ……
   当然,作为一个辩手,其是否忠于公义而辩;是否为“扬善贬恶”而辩,那必定才是能否胜辩的根本。
    (愚见;望先生们指教。)
滤清杂质,把江先生的《说:论说》一文压缩无关紧要的,就知道文不对题。它杂糅了另一个东西——争论辩论要从哪里入手才能胜辩。如果解除杂糅,就可以拆分成两个题目——
1)《说:论说》在人们的社会交往中,人们为了宣示自己的见解,会发表演说,文章。 “论说”,或写论说文的基本格式是:论点;论据,结论。
2)《争论辩论要从哪里入手才能胜辩》当别人有不同见解时,就会发生争论;而“争论”也称为“辩论”,“论战”。 作为一个辩手,其是否忠于公义而辩;是否为“扬善贬恶”而辩,那必定才是能否胜辩的根本。
最关键的是“论据”:其真实性,关联性,合理性,才是胜辩的根本。


江先生对他的原文辩说不是杂糅。
既然不是杂糅,路某就认为缺项,缺少《说:论说》的中心,使《说:论说》只成为 《争论辩论要从哪里入手才能胜辩》一文的一个引子。


宿松文艺板块上,反正可以说说文艺,我这里讲一个襄阳人庞统庞士元在耒阳当县令审盐袋的故事,与江先生作品比较,标题不是《说:贩盐》,标题只能是《庞县令审袋令人信服》

引子:
庞统才华横溢。诸葛亮把它推荐给刘备。刘备看到庞统很丑,说话口吃,第一印象就不开心。看诸葛亮的面上,派他去耒阳那个横竖不过百里之遥的小县当个小县令。
庞统没被重用,只不做声。刘备问:先生不乐意?
庞统:初次见面,皇叔就以一县重任委托于我。受宠若惊。
庞统到任耒阳,整天喝酒、玩耍和睡觉,根本没有管事。
刘备便差张飞领巡视组去耒阳县督察。
张飞对庞统喊道:你上任已经将近100天了,你不升堂一次,耽误县事。
庞统慢慢地说,到目前为止只有98个事件。将军不知道我的脾气。我庞统不到100不去升堂!
张飞见他懒政,夸口逞能,想惩罚他。说,“我们军队有两个案子,加上你说的98个案子这就足够100个案子了。你明天升堂,如果你不能说的清楚,不要责怪老张!
第二天。庞统来到大厅。
98起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在衙门等候。
庞统的脸急剧沉了下去,喊道:在大堂上,国家法律是有尊严的。原告和被告都撤到门口等待审判。谁要是耽搁了,就先打五十大板!
那边文房四宝一当摆好,
庞统拍着桌子说:所有原告和被告同时向我上诉!
在这个命令下,大堂突然之间各说各的,根本听不出个名堂来。自古以来,就没有这样的案例。不要说一个人只有一对耳朵,即使全身都是耳朵,他也不能辩论出来。
只见庞统手中拿着一笔,圈圈点点。不到半天工夫,98起案件得到了明确的裁决:该杀头的杀头,该拘留的、该殴责打的、该释放的该执行罚款或赔偿的,原告和被告当面认可,没有任何人需要进一步的辩护。
猛张飞只记得最后一案,《审袋》
老妇跪在堂前道:我儿大壮背羊皮口袋外出贩盐回来路上遇到李六,李六抢夺羊皮袋,把我儿毒打致残啊。
庞县令:带李六。
李六:这个袋上有李字,是我祖传物呀!
老妇:字是他拿去印上去的。
庞县令:把袋子一人一半,下去吧!
李六:不服哇!
老妇:冤枉呀!
庞县令:那好,从缝拆开,一人一半,你两人各用口舔一下袋子边沿,上有口水,我便粘上再审。
原被告依次而行。
庞县令:停。有何味道?
老妇:咸的。
李六不答。
庞县令:衙役来舔,看什么味道。
衙役:咸的!
庞县令:李六,你知罪吗?
李六:老爷饶命。
张飞听了连连点头。
张飞回家后,把他看到的一切都告诉了刘备。刘备知道庞统的确是当时世上少有的天才。他亲自向庞统道歉,并将庞统提升为军事顾问。
故事里大壮贩盐,盐袋被夺,大壮被打,都不能做故事的题目,都只能是审判的引子,即标题不是《说:贩盐》,标题只能是《庞县令审袋令人信服》
结合炮手老江《说:论说》也只能做《争论辩论要从哪里入手才能胜辩》一文的引子。
也许你不服。请问:假设不是《说:论说》本身引起的争论,而是别的事情,可能引起争论不呢?依据先生对胜辩的高见,就有别的事情引起争论胜辩的方法也一样。
也就是说,所有争论胜辩的方法都相同,不仅为《说论说》中发表演说,文章才有争论。
则《说:论说》做标题就可以被《争论辩论要从哪里入手才能胜辩》排除掉。

路某说你的《说:论说》杂糅,是客气话。其实不忍心看你堕落。不忍心看你尽说些没用的。
你自己想想,你说的争论也称为辩论、论战。
请问:争论、辩论、论战真的等同吗?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23 11:17

HJANX 发表于 2020-2-22 11:45
炮手老江先生,读帖不懂可用压缩枝叶,文章中心,横平竖直,赫然在目。
请许我帮你文章捋捋肠子,看看是不 ...

回匹夫:
       1.匹夫再次无视山人关于《说论说》的两个命题:
       (1),为显示自己的观点所发表的演说,文章,叫“论说”;
      (2),就同一事物有两种不同观点之人所就此发生的争辩,叫“争论”,“辩论”,论战。
      显然,帖子也指明了该“争论”的衡量一般标准是:论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逻辑性);而最根本的标准是:辩手是否忠于公义而扬善贬恶而辩。
    可笑的是:匹夫提出了“争论,辩论要从哪里入手才能胜辩”的类似话题,以冒充高人:匹夫,难道山人的帖子没有回答匹夫这个话题吗?
    至于匹夫举例的故事,问匹夫:
    该故事与山人命题有关联吗?其只不过是审案技巧而已;那是庞统熟知盐袋子的特性。
    关于匹夫所谓“杂糅”:
    在上一次匹夫的“回复”中,匹夫故意将“论说”与“辩论”等同视之;也就是将山人帖子的两个命题故意混作一个;并据此胡说八道一通。
    如此,“杂糅”的人,是你匹夫自己;而这一伎俩的特征,显然就是断章取义加“杂糅”。
    看来,“邪恶到家”加“死硬到底”,就是匹夫作为文痞的本性了。
    匹夫问:
    “争论,辩论,论战真的等同吗?”
    山人答你:
    它们的含义基本等同;只不过它们所表达的语气有点区别。既然匹夫善于咬文嚼字,那匹夫就露一手嘛!山人看你如何扯淡!
   
   

HJANX 发表于 2020-2-23 13:09

难得炮手老江先生以一个弱肉强食的解释,来证明人的残忍。回答未免也太专业了吧!
路遥何日作文《机灵的鸟人》中鸡鸽子与人住在一起,是送肉上砧板,是鸡和鸽子自身的错误选择,是傻。炮手老江以现在人家喂养鸡喂养鸽子为例,就武断地说众所周知鸡鸽子是人们对野生鸟驯化的。反对路遥何日用鸽子为例鸡不是驯养的鸟。他说是驯化,驯化是给了良好的生活条件,驯化的目的是要吃它的肉。他只知现在不推导当初,怎么可以让人信服?怎么可以武断地说众所周知?
江先生字里行间,透露出血淋淋的杀戮,不过江先生婉转点,但是,婉转也掩盖不了伪君子血淋淋的弱肉强食的本性。
弱肉强食就没有众生平等。
弱肉强食就谈不上善心。
江先生一段文是这样的:
众所周知,鸡,鸽是人们在长期对野生鸟类经驯化养殖而成的;人们给它们以良好的生活条件;它们则给人们提供食材;这很公平。
    即使它们在自然环境中生存,它们大多数也会被其他动物吃了。这是自然法则。
什么叫“众所周知,鸡,鸽是人们在长期对野生鸟类经驯化养殖而成的”呢?
有驯养记录吗?有说理推导吗?你没有推导,怎么就让人信服,怎么就武断地众所周知了呢?
依据江先生高论的美中不足,不由人提出一点质疑:
如果抽象地将鸡鸽子人共性是——住在人的屋里,推断出鸡鸽子是人驯养的。请问燕子也是人驯养的吗?燕子也是住在人的屋里。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如果燕子也是人训养的,王导谢安家驯养的燕子,为何去了百姓家呢?
如果燕子也是人驯养的,人杀鸡杀鸽子,怎么不杀燕子呢?
江先生,你家杀燕子吃吗?
如果抽象的将鸽子人的共性是——不管离家多远也要回家,鸽子也一夫一妻,仁义礼智信,你依次说鸽子是人驯养的。鸳鸯也是一夫一妻双出双飞。也是人驯养的吗?
为什么鸳鸯夜宿池边不回屋呢?
江先生你家养鸳鸯吗?

伪君子要吃野味的本性,才不是善良呢!
一种假设被当真,说人,为了长期吃野味,就将猎物驯养,古来有之。
江先生信以为真,不作分析,无任何证明鸡是驯养的鸟。
而路遥何日以鸽子的特性说明鸡不是驯养的鸟。
路遥何日有参照鸽子说鸡便有错吗?
啊!吃鸡,先看看鸡肉能吃就驯养。如今有人吃蝙蝠,是不是看看蝙蝠汤价格高就值得吃?
人居屋檐下也有蝙蝠,是不是就地取材开吃呢?
据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官方网站消息,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联合华南农业大学和北京脑科中心,收集了全球共享到GISAID EpiFluTM数据库中覆盖四大洲12个国家的93个新冠病毒样本基因组数据(截至2月12日),通过全基因组数据解析发现:武汉华南海鲜市场的新型冠状病毒是从其它地方传入。
93个样本包含58种单倍型,演化关系显示,单倍型H13和H38是比较“古老的”单倍型,通过一个中间载体(mv1,可能是祖先单倍型,也可能是来自中间宿主或“零号病人”)与蝙蝠冠状病毒RaTG13关联,并通过单倍型H3衍生出单倍型H1。
研究人员称,与华南海鲜市场有关联的患者样品单倍型都是H1及其衍生单倍型H2,H8-H12,而一份武汉样品单倍型H3与华南海鲜市场无关。

依据这个信息,我们不难发现蝙蝠带有病毒的,“蝙蝠冠状病毒RaTG13”。
那年有人吃野味引起禽流感。
人吃飞鸟人吃蝙蝠,不计后果,与野兽有什么两样?
古时候也有上传下教。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大地有载物之厚,君子有成人之美。
三教九流都崇尚一个善字,无非是以善来解释杀戮会遭恶报。
古时候不知动物携带病毒,也没有像现在医学发达,更不知道病毒一旦从动物传到人,会有变异。变异了,病情不好控制。古时候只知道治好了一例,用同种方法治不好其他人,以为是杀戮报应,所以古人戒杀戮,倡慈悲,与动物友善相处。
远古,人敌不过虎豹豺狼,就与鸟做邻居,住在树上。
是后来才有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框架结构的住房。
人的居住环境有所改变,自古相邻的鸟类,有的害怕了,有的还继续相处,谈不上是谁驯养了谁。
像庙里司晨的公鸡,不是饲养杀肉的。人家讲究施恩不图报。
原来相邻和平共处有的鸟类,它们继续相处一段时间,结果验证了人的虚伪残忍而离得远远的,直接就飞走了。
有的鸟类,被假仁假义伪善笑面虎所迷惑,还老实巴交与人继续相处。如今家养的鸡豚,就是古时候与人和平相处的鸟。只有鸡长齐了羽毛乖乖的等人杀戮,而豚羽毛长齐就可能出逃飞走。
你看鸡,鸽子,吃的是自己寻找的虫子或者素食。它们自己拼搏功劳却记载寄宿主的头上。流氓欺骗说是放鸽子的恶名声也要强加在它头上,最终还是被人杀吃了,有翅膀也不出逃,飞走了还再飞回来,不是傻就无法解释了。
古人慈悲为怀与动物友善相处,并不是像现在人那样,借友善为幌子行杀戮之实。给点良好的生活条件就要了它的命,就吃它的肉,就说它们付出生命是它们自愿给人们提供食材。
果真是“人们给它们以良好的生活条件”也罢,打也罢骂也罢,奉献生命被杀肉吃也罢。但实际并不是给了良好的生活条件。现在人不是照慈悲心那样喂养鸡,而是催命鬼一般,养鸡似加工似的,大批量喂养。强迫饮食不是它们要吃的食物,使它们在几十天里完成长膘的过程,一生几年寿命缩减到只有二三十天的寿命。它们基本的休息睡眠,它们基本的自由活动,全部被剥夺了。这才有一大批吃货们享受口福,享受麻辣串烤鸡,享受麻辣烫酱爆鸡丁。
如此狠毒还说鸡提供食材公平。还说是自然法则。未免也太残忍了点吧!
亏得江先生还装作假善人,说什么“鸽子是人们在长期对野生鸟类经驯化养殖而成的;人们给它们以良好的生活条件;它们则给人们提供食材;这很公平。即使它们在自然环境中生存,它们大多数也会被其他动物吃了。这是自然法则。”

依据江先生的“人们给它们以良好的生活条件;它们则给人们提供食材;这很公平。即使它们在自然环境中生存,它们大多数也会被其他动物吃了。这是自然法则。”
就食材来说,河马的肉多,你家怎么不喂养河马杀肉呢?
就良好的生活条件来说,为何要提出自己住房养老,而不是子孙孝敬养老,由子孙供养食材呢?
难道昔日供给子孙的生活,比不上鸡鸽子的良好的生活条件吗?
所以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不是所有付出都要求回报。
则人们给予鸡鸽子有良好的生活条件,就要它们的命吃它们的肉,道理上站不住脚的。
吃鸟类,恶报以禽流感,
吃畜类,恶报以口蹄疫,
吃蝙蝠恶报以H1演变的H2,H8-H12产生了武汉肺炎的教训,
殊不知,经过中间宿主变异在其他病毒,极有可能加载到其他野味上,人吃了野味就有致病风险。由此道理可以说,新的众生之德不杀戮,不是别的,不是善到什么程度,是为人的生命健康来理解善的。
至此,路遥何日可以说,江先生那站不住脚的辩解可以歇着了。

HJANX 发表于 2020-2-23 21:54

论坛说话,起码要人家能听懂,用文字语言告知,需要有告知目的。有的放矢。最起码发文人自己能读懂才是呀!复制一点炮手老江先生的跟帖。不知江先生自己懂是讲的什么不,其他人懂江先生讲的是什么不。反正我不大懂,也希望读懂它。我谨把江先生文复制如下:
发表于 2020-2-21 11:40 | 只看该作者



HJANX 发表于 2020-2-20 15:27
炮手老江先生《说:论说》一文,少一个关键环节。就把一篇尚可通过的文章中心给毁了。
说:论说,本指对论 ...

   匹夫:
   你故意无视,隐瞒山人帖子关于辩论,论战发生的前提:是在有人不同意发表意见,见解人的观点的时候,不同意人提出另外的意见,见解,辩论,论战才发生了;
我如果从字面解读,解的不够好,希望指正,解读若符合江先生原文,给点掌声。
江先生解释论战的前提说:论战发生的前提:是在有人不同意发表意见,见解人的观点的时候,不同意人提出另外的意见,见解,辩论,论战才发生了;


这是相当了不起的奇谈怪论。
当作一个笑话材料来解读一二。
有人不同意发表意见。表示这个人对他人的什么事,不愿意说废话闲话,或者对他人的什么事已经默许认可。则至少这个人与他人不会发生争论。
有道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个人不同意发表意见了,不参与争论了。那个叫做他人的,不可能无的放矢,争论不可能发生。
而炮手老江恰恰相反认为是论战发生的前提。
炮手老江话没有到此结束,补充解释论战发生的前提:见解   人的观点的时候,不同意人提出另外的意见,
这真是奇妙得紧。
什么叫见解,把见解做评价理解如何?如果可以,那么,他人的观点,当你来评价的时候,你评价也就是了。你为何,还不同意他人提出别的意见呢?
下一步将是考虑他人的态度了。对这种霸道,他人有如下两种态度,任意一样都不会发生论战。
一,他人胆小,
他人随你一言堂称霸 ,敬而远之,避而远之,则息事宁人,不会是争论的前提。
二,他人不怕你如此霸道,
他人要么要你闭嘴,要么反唇相讥。则这两个要么,都不是争论的前提,而是要指责你的前提。
而炮手老江恰恰相反认为是论战发生的前提。
炮手老江先生有了这两个论战的前提,还不够,又不嫌累赘,补个结论在后头,说:见解,辩论,论战才发生了。
说它是结论,是因为——论战才发生了——这六个字不是论战的前提。权且当它是结论。
刚刚说过,你的见解态度恶劣——不愿意人家提出与你相反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人家要么怕你,人家不敢做声,你无的放矢,产生不了辩论。要么人家指责你德行霸道,绝不与你辩论,只是指责你。不与你辩论,你不能无的放矢,于是你没有机会与人形成辩论。则江先生这话里面辩论二字纯属多余。更不会出现那种——争论才发生了——奇怪的总结。
而炮手老江恰恰相反认为是争论发生的必然。


笑一笑十年少。一笑了之。本篇评说标的物,只供同乐。引用江先生原文,虽然是百分之百的真实原文,但江先生是在说别人听不懂的哲理。哲理高级所在,不许扩散。扩散后果自负。江先生原文可以查看,不许转载。转载后果自负。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24 09:35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18 10:34
众所周知,鸡,鸽是人们在长期对野生鸟类经驯化养殖而成的;人们给它们以良好的生活条件;它们则给人 ...

路遥匹夫:
   在你20号的回复中,匹夫又提出了两个玩意:燕子,鸳鸯;并反问山人:“它们也是驯养的吗?”
   诸位:鄙人仅仅针对路遥匹夫的《鸟人》中所提到的鸡,鸽,鼠和匹夫臆想的“鸟人”作出了评论;而今,匹夫又节外生枝地提出了“燕子”,“鸳鸯”,并无耻地将“驯养”扣在这两个动物身上来作为山人的命题。
   可见:路遥匹夫的这一伪造,诬陷的德性再一次显现。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24 11:03

HJANX 发表于 2020-2-23 21:54
论坛说话,起码要人家能听懂,用文字语言告知,需要有告知目的。有的放矢。最起码发文人自己能读懂才是呀! ...

路遥匹夫:
你的此回复再一次显示匹夫作为一个典型的文痞的惯技:
请看匹夫引用山人的话:
   “见解   人的观点的时候,不同意人提出另外的意见,(这真是奇妙得紧)”。
   分析:
   且不说匹夫在此故意用语法错乱的句子来引用鄙人的原文所显示出匹夫的卑鄙,其故意“无视”鄙人关于“争论”,“论战”命题的前提:
    当有人不认可他人的论说而以文章,口语与之辩论,争论,论战就发生了(当然,有人因能力,性格而默不作声)。
    虽然,路遥在此回复中,以那些默不作声的人代替那些勇于发声的人受到反驳,批判以显得不公,暗示匹夫今受到鄙人怒批而叫曲,以显得正当。
    但众所周知:匹夫历来与鄙人扯淡的事还少吗?
    可见:匹夫断章取义,张冠李戴的文痞伎俩再一次显现。无耻之极。

HJANX 发表于 2020-2-24 22:05

人类语言丰富,世间事物包罗万象,且越来越多。现有的语言词汇描述那么多个实体的定论仍然不够。于是有两种极端:
一,找出共性,用抽象概念来说明它们,人便进入思维高层,出现了抽象思维。把一大块杂乱无章的物事用共性法归类、清理和摆放。减少了杂乱繁复的归类摆放操作。
二,偷换概念,你讲东他扯西,下至阿鼻地狱阎罗小鬼,上至花绿天宫玉皇游神,满嘴跑火车跑题瞎掰,偷换概念。偷换概念的目的就是忽悠读者。




我的拙作《机灵的鸟人》虽然作品效果不大,练词不够精,但是作文朴素好懂。我这样一篇小作,却招致炮手老江先生评头品足,竟然提升到概念来研究了。路某何德何能,劳驾臭名昭著的白字先生来说三道四呢?
江先生先说我的拙作是抽象,江先生自己又不知那些属于抽象。

接着又说我的回复偷换概念,江先生自己又不知他自己在偷换概念,即江先生也不知什么是偷换概念。
于是我再次回一帖,像啄木鸟给枯树啄虫子,随便捉出江先生跟帖里几个偷换概念来亮亮相。



我说的是——鸡比鸟如何?鸡,连老鼠都不如,没有积蓄,鸡的名声比不上鸟可比老鼠强多了。不留积蓄,那么,是不是鸡就很明智呢?……鸡傻。

并没有说老鼠聪明。
炮手老江就从鸡傻,偷换概念,以为老鼠聪明。
他说:“
鸡,鸽(比喻人)都是傻子;而老鼠聪明;
   路遥设想的“鸟人”则是弱肉强食的虎狼。”



我认为争论不同于辩论,争论只要对他的主张讨些说法。而不考虑统一的评估规范。
以访民执三分理讨说法争论为例,不一定个个都能得理回头。
即按照统一的规范框架内,一部分人三分理也是无理的。
所以辩论不是争论。


我并没有说信访接待室什么法院二审,没有涉及到人民法院再审话题。
江先生从信访接待室直接外延到另一个司法机关-法院,
江先生从三分理讨说法而争论。外延到申请再审的事。生拉硬拽说我是讲他的二审。
江先生跟帖说:——
关于上访的论述看:其所谓的“统一的评估范围”,就是指法律上的程序法规定;而“三分理”就是指上访人的事实依据。
   山人提醒匹夫:
   最高法及人大法工委的司法解释有:
    (1)“就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依据后一法律文书提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路遥何日回家把人间几种人分开来说一说:
发了横财不干活的,不似鸟人,恰似鸡人。他们酒足饭饱说快活。发横财者,不干活的结果是,成则为鸡人,败则为鸡肉。
自做自吃的结果是,柴米油盐不值钱。柴米油盐不值钱的结果是,一部分农民或抛弃土地或无端地丧失了土地,像鸟儿一样远走高飞。他们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柴米油盐。像鸟儿一样不储蓄,不恋家。斯人也,活则为鸟人,机灵的鸟人。
黑吃黑,发了横财的吃发横财的,以大吃小,直吃得发横财的越来越少,鸟人便越来越多。
鸟人除了柴米油盐,便一无所有。
我并没有讲所有的人都互相倾轧。
江先生连作品题目都给我改了字,把机灵的鸟人改成聪明的鸟人。标准的无中生有。
江先生无中生有搞得面目全非。
树上开化忽悠读者。
偷换概念,既不像内涵也不像外延。
他以为读者像他江先生那样不顾前面文章原文。
他跟帖说:
以所谓的“聪明的鸟人”相互之间的倾轧慨括社会全貌;而无视人间的“真,善,美”;等等无稽之谈。而其中的显摆意图,令人发笑。


路遥何日回家在质疑江先生的——论战发生的前提。质疑江先生评说他人的演说、文。江先生还不同意他人提出另外的意见,是不是评说太霸道了。
面对评说如此霸道,他人敬而远之,避开了与你论战,你一个人不能无的放矢,没有论战对手不存在论战,则推翻了你论战的前提。
若不怕你霸道,抛开了起先引起评说的文章,只谴责你的霸道。则关于文章的事没有论战前提。
江先生就来个赖驴打滚,耍赖说——
既有“指责”,必有反指责。
他也承认终止了对演说对文章的论战,也承认对方避而远之终止了先前事理的论战,呼云喝天,改变目标对指责与反指责而论战。从牛头扯到马嘴。漫无涯际。这叫什么?这叫偷换概念。
一个论战灭失,转移话题另起炉灶另行论战,这叫什么,这叫耍赖。
偷换概念、耍赖是江先生的写作手法,若说他不是为了忽悠读者,他便是丢了面子捞个乐子。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20-2-25 11:46

HJANX 发表于 2020-2-23 13:09
难得炮手老江先生以一个弱肉强食的解释,来证明人的残忍。回答未免也太专业了吧!
路遥何日作文《机灵的鸟 ...

路遥匹夫:
(一), 你就“驯养”与“驯化”对鸡,鸽与人的关系作出字眼上的扯淡;并无中生有地说山人“反对路遥用鸽子为例鸡不是驯养的鸟”。
    问匹夫:
    “驯养”与“驯化”在慨念上有本质区别吗?
    匹夫在哪里有“鸡,鸽是人们驯养的”肯定式命题?
    匹夫在哪里看见山人对你的所谓以上命题有反对的词语?
   记得山人曾经就你的许多认定提出过质问,而匹夫从来都不回答;想必此问匹夫也不会回答。
(二),匹夫别出心裁地提出燕子,蝙蝠,河马,问山人为什么不去吃它们的肉;且据此讥讽山人残忍,“血淋淋”。
   据此,我想:此如一个泼妇骂街,胡乱编造一些伪命题,扣在对方头上,使其百口莫辩。所以,此既如疯狗咬人,故山人用不着答之;但众网友自有公论。
   (三)匹夫云:
    “路遥以鸽子的特性说明鸡不是驯养的鸟”。
    显然,匹夫的以上认定是:
    鸡,鸽都不是驯养的鸟。
    对此认定,我想,人们都会嗤之以鼻;所以鄙人用不着再来批驳。
   (四),匹夫讥讽人们养鸡,鸽子,最后将它们杀了,吃了,是“狠毒”,“残忍”。
    我想,路遥匹夫,及匹夫父母,儿子,孙子活到现在,吃的鸡鸭,猪肉等等活物肯定无计其数;而且今后还肯定继续要吃;而匹夫却在此假惺惺地装“慈悲”,‘嘲笑山人“装善人”。
    而谁才是“装善人”,我想,人们很清楚;而鄙人的观点是:人养鸡;鸡给人们提供食材;这很公平。可见,这不是“善心”问题;而匹夫将“公平”偷换成“善心”,这又一次显示其偷换慨念的惯技。
   (五)匹夫将动物被人们利用,而动物所带来的病害给人们造成的危害,是乎形成了一种因果关系;但匹夫无视了一个基本事实:
   这些危害,仅仅是一时的,而不是长期的;其罪不在动物,而在病毒。

HJANX 发表于 2020-2-25 21:47

炮手老江说:——论战发生的前提:是在有人不同意发表意见,见解人的观点的时候,不同意人提出另外的意见,见解,辩论,论战才发生了。
说得轻巧听了别扭。
逐句分析后得知正好不是争论的前提。

为了证明某些定义错误,最简单不过的求证办法是反证法。
结合实际反证法。就知道炮手老江对争论起点的动因是错误的。


要解释免不了已经发生争论,其实并不难。难的是尚未发生争论,却要讨论怎样才能发生争论。因为这“怎样才能发生”也太随机了。
世间事件,必然发生的事件很多,但不一定发生的和不可能发生的事件也是有的。特别是争论,因针杪大点小事发生争论的几率无穷小。则发生争论的动因不是炮手老江《说:论说》的那样就一定有争论。
可能炮手老江发现那篇争论定义有漏洞,怕人家没有闲空懒搭理他,就有意点名一个网民来说事,目的是挑起争论。但是这样一来,与之无关的其他网民,便不参与。莫非是与不相关的人就没有争论。
起先老汉要证明一下“与不相关的人,就没有争论”。于是我不在那里跟帖,看看与不相关的人参与跟帖与否。果然没有人参与讨论,更形不成争论。
从这个例子中给人一个启示,如果不容易说明怎样会有争论,倒是可以说,怎样不会产生争论来反证一下。那就是,与不相关的人没有争论。
[举例反证法试证之]
依据炮手老江自己帖子曝光自己,炮手老江从小就做贼。炮手老江偷过厂里煤。这爆料因为与我没有关系,也不是偷我的煤。我不会就煤的失窃与否,找炮手老江发生争论。
工厂家大业大,煤失窃也穷不死它,炮手老江偷煤也发不起财。工厂不因煤失窃,而找炮手老江争论。说明与有关的也不一定争论。无非是大不与小争论。
从小偷针线,到老贼心不死。只因破罐破摔 一个贼名声反正不好听,所以要没事挑事,挑出一个网民来争论,挑出有人站出来戳他脊梁骨。让贼不打自招。

家乡网民朋友:您知道江先生为什么死乞白赖要找麻烦说三道四吗?只因主题帖有一句“机灵的鸟人没有财产,不怕贼偷,不怕贼惦记”犯了江先生的忌讳。
江先生自己爆料小时候偷煤,炮手老江又自动爆料长大了到书店偷书。到底是贼心不死。
然而,人家书失窃,没有逮住贼,自然也不会与贼发生争论。虽然也不是大能容小,无非是不知情者,不会发生争论。
反证法来证——不发生争论。正好推翻了炮手老江的争论的定义。
这个反证法好倒是好。使执迷者眼前一亮。
但说亮,也不好,只怕又像触犯了阿溃的忌讳,阿溃头上有块疤子,忌讳说亮。贼总是心虚,忌讳人家说他从小就做贼。贼会为此争而论之。这就是所谓的犯忌讳,则争论的动因之一,恐怕是犯忌讳了。不知是也不是?
炮手老江先生:你纠结那句——不怕贼偷不怕贼惦记干嘛呢?想多了吧!不要自动对号入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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