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岩烈士《狱中八条》赞笔尖上的精灵先生反腐文学——爱恨情仇(二)
江姐、许云峰、成岗等党的优秀儿女,面对敌人的酷刑和屠刀,他们大义凛然、视死如归。他们是被党内叛徙出卖而落入敌人魔爪的,原中共重庆地下党的领导人刘国定变节叛党、出卖同志、苟且偷生,致使重庆地下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二百多个优秀儿女在重庆解放前三天,牺牲了,与其说死在国民党特务手里,不如说死在变节投敌的上级领导手里。
罗广斌同志在成功越狱脱险后,受死难烈士嘱托,写成《重庆党组织受破坏经过和狱中情况的报告》,并把渣滓洞、白公馆监狱里的共产党员牺牲前集体留给党组织的最后遗书——“狱中八条”披露出来: 1、防止领导成员腐化; 2、加强党内教育和实际斗争的锻炼; 3、不要理想主义,对上级也不要迷信; 4、注意路线问题,不要从右跳到“左”; 5、切勿轻视敌人; 6、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7、严格进行整党整风; 8、惩办叛徒特务。 这是失败的教训,这是死在变节投敌上级手里的纪实。
长期以来,我们的领导同志沾染了封建思想,喜欢下级完全服从,喜欢听奉承话,不听话,脾气大的就罗列罪名,不记得他的功劳,不计后果朝死里整。如原115师代师长陈光脾气大,就说私藏大量武器,有参与敌特嫌疑,整死后实际不是这样。
在和平岁月里,有些领导在打老虎运动中被暴露,发现他把党和人民给的权利用来祸害人,行贿受贿、以权代法、通奸,等等弊端,令人汗毛倒竖。 十八大四次会议精神“依法治国”,许多人还担心投鼠忌器,有的说穿了就是怕革命革到自己头上,生怕伤了国家蛀虫,且宣告通奸不是罪。难不成通奸就是心安理得的?当然不是,必是因为其中一方无奈。如果说无奈也已经自愿,定义无罪,则卖淫嫖娼也就无罪。叫什么逻辑? 整改篇幅太长,几乎无从下手。仅此一条,万人不齿言男女出轨。这里也就有笔尖上的精灵先生,有胆识,敢于写领导搞破鞋。
第一集故事主人公就可以举起刀来。 第二集这样描述,领导的权力膨胀:“而婷妮的这件事【被领导弄醉强奸】就是告上了法庭,胜算能有几成?是一个未知数!更何况,常新是N市帽子制造总厂的副厂长,兼中、小号帽子制造厂的厂长,他树大根深,裙带关系说有多复杂就有多复杂;再者,这件事婷妮又没有留下任何物证,告他等于蚂蚁撼树,有损婷妮的清誊不说,说不定法官还一抹脸,定她个诽谤罪……”
想想《狱中八条》,这样的坏领导要他何用?如果说下级没有权力实现《狱中八条》,那么谁有权力?怎样行驶此权力?就是一个大问题。如果连揭露也免了,积愤积怨的解脱,必然是拼命,就像第一集主人公——举起了刀。 下一集我估计是讨论执行狱中八条,谁有权力?怎样行驶权力?为什么狱中八条行不通而要拼命? (路遥)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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