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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冠捷

避让车辆导致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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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没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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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这是“新闻”,我还真不敢苟同。新闻讲的是“新闻的价值”,需要的是新闻的“五要素”。
从这帖子的内容来看,这仅仅是一起很平常的交通意外“事故”,纯属一种偶然。如果是作为新闻中的“拾遗补缺”,倒也无妨。因为,它可以提醒人们行车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因此,它的“新闻的价值”不是很大。
再说,就算是一条“马路新闻”,但最起码应该告诉人们,这“事故”中大小车辆的车牌号码是多少?为什么出现了这种情况?路人怎么看?怎么说?交警到没到现场?他们又是怎么认定和处理的?这驾驶员有伤情吗?严重吗?
有了这些要素,才算得上一条严格意义上的“新闻”。否则,只能算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了。没有了新闻的效果和意义!
看得出,楼主不是新闻专业人员。这些话难免在“求全责备”,请不要介意!唯一可取的是,这素材来得及时,倒也体现了新闻的一点特色。值得叫好!

点评

学习了,评点不错  发表于 2011-9-17 20:56
这才叫专业水准!  发表于 2011-9-1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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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Q:lol: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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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论坛的拍客们对交通事故总是那么情有独钟?: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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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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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aqxlp123gbds 发表于 2011-9-17 10:54
说这是“新闻”,我还真不敢苟同。新闻讲的是“新闻的价值”,需要的是新闻的“五要素”。
从这帖子的内容 ...

说的太好了,如果照片下面带点评论就能画龙点睛了!

点评

嗯。英雄所见略同!!!呵呵——  发表于 2011-9-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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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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