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凌晨两点多,宿松准妈妈宗荣娟在县医院生产过程中需输血,医院却提出,只有家属先献血,才能给病人输血。宗荣娟丈夫的弟弟只好献血300毫升,孕妇才获准被输300毫升血。 产妇:姐姐的献血证也换不来血 6 月18 日凌晨两点多,在宿松县医院住院的准妈妈宗荣娟生产中出血较多,家属们得知这一情况,要求医院为她输血,没想到医院妇产科相关人员表示:必须要患者家属先在该院献血,后才能卖血给患者。 见此,宗荣娟的亲姐姐拿出自己的献血证,要求医院卖血,但医院还是拒绝了,理由是只有父母、夫妻、子女献血才行。由于宗荣娟的丈夫身体不适,不符合献血条件,最后只好让丈夫的弟弟当场献血300毫升,患者才买到了300毫升血。 医院:“慢诊输血” 就要互助献血 针对此事,宿松县医院一位李姓工作人员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患者亲属反映后,医院进行了调查核实。李某表示,宗荣娟手术中出血约1000ml,因此医生考虑患者需要输血。 但由于患者不属 “急诊用血”,属 “慢诊输血”,根据《献血法》等有关规定,家属需互助献血。也就是先献血,再买血。 血站:姐姐持献血证应优待妹妹 “正常人约有血液4800 毫升,我妹妹手术中出血约1000 毫升,当时的情况可想而知。”宗荣娟姐姐说,更郁闷的是,自己持献血证也不能买来血。“要求病人家属必须献一定数量的血,不献的话就没办法手术,这个规定太让人难以理解了。” 对此,安庆 红十字中心血站 站长助理左敏善表示,宗荣娟的姐姐持有献血证,应当优待其亲属。宿松县医院要求患者亲属进行 “互助献血”,可能是为了保证应急需要。
新安晚报。(记者 蒋六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