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格律诗八禁忌(转) 写格律诗,有八大禁忌:一忌孤平;二忌尾三连平(三连仄);三忌换韵;四忌失粘;五忌合掌;六忌重字;七忌直白;八忌新旧韵乱用。 一忌孤平:所谓孤平,指一句中,除去最后一个韵脚字外,只有一个平声字,则为犯孤平。孤平为诗家之大忌。 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第三字是仄声,除去第七个韵脚字外,只有第四个字是平声字,就犯孤平。犯孤平的句式,只限在韵脚的句子,就是说,最后一个字是平声字的句中(即韵脚句),要注意不要犯孤平,在非韵脚的句中,即使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的句子,如“仄仄平平平仄仄”句,以一三五不论之说,第三、第五字变为仄声字,就变成了“仄仄仄平仄仄仄”,这样的句式,不是孤平,但是却犯了尾三仄,当然,对于初学者,尾三仄不是太严格,如果能避免,则更好。 二忌尾三连平(三连仄):是指每句最后三个字都是仄声或都是平声字,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最后一字是仄声,就是尾三仄;如果第五第六字是平声字,就是尾三平。尾三平也是诗家之大忌。 三忌换韵:是指一首格律诗中,韵脚的字的韵部,只能在同一个韵部中,如果不在同一韵部,就是换韵。所谓韵脚,就是偶数句的最后一个字,如果第一句押韵,其韵脚也包括在内。 四忌失粘:是指第一句与第二句相同位置间的字,平仄相反,第二句与第三句相同位置间的字,平仄相同,即为粘,如果不粘,就是失粘。 五忌合掌:是指律诗中,三四句、五六句,其实是两幅对联,如果一幅对联,上下句意思相近或相同,就是合掌。 六忌重字:是指一首诗中,尽量不要有重复的字,但是在一个句子中除外。 七忌直白:是指太过平直,没有味感。 八忌新旧韵乱用:是指在同一首诗中用韵,要么依旧韵(平水韵),要么依新韵(中华14新韵),不能新旧韵混用。当然,亦有以词韵(如词林正韵)作诗者,词韵比诗韵(平水韵)相对较宽,但是,即使是以词韵为据押韵,也要在同一个词韵的韵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