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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造谣” 能否 “与庶民同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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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谣言泛滥被人人喊打,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刚露头的 “官谣”。“官谣” 的产生根源,莫过于是急于想撇清自身污点的某些单位或个人。日前,新华社记者梳理出一些官方 “先否后肯” 的怪现象,希望能引起一些不注重多听、多看、多调查,遇事善于说谎、急于否认的相关部门重视。(8月29日《新京报》)

      造谣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捏造消息,迷惑公众。在网络信息时代,一次造谣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尤其作为政府部门来说,遇到重大或热点事件时,公众最迫切希望得到客观、公正的 “官方回应”,而在现实生活中,“官方造谣” 却成了普遍现象,以虚假、混淆是非的回应转移公众视线,掩盖真相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近段时间,公安部在全国掀起打击整治网络有组织造谣炒作专项行动,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名人因造谣传谣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全国各地也有一些网民因造谣被抓。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海南警方查处网络造谣案18起共抓获506人,陕西警方已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6起,批捕22人。从警方查处网络谣言的力度来看,不可谓不算大,可以肯定的是,随着行动的不断深入,因造谣被抓的人将会越来越多,对于净化网络环境而言,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造谣者严厉惩治,自然是大快人心之事,大多数人都拍手称快。不过单就公民个体而言,即便是编造、传播谣言,其传播面、危害性都远远比不上 “官方造谣” 的恶劣程度。官方除了代表政府机构,往往更多地还掌握着公权力、媒体以及发布渠道等资源,遇到重大事件或分不清谣言真假时,政府部门应该主动以坦诚、负责的态度面对公众,及时进行辟谣或澄清事实,遗憾的是,官方的第一反映往往是矢口否认,甚至还编造谣言欺骗民众,企图逃避舆论追问。这些从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被实名举报,能源局声称污蔑,广东佛山一货车司机遭执法者殴打,但打人者称“绝对文明执法”等事例中可见一斑。

      如果说传播、编造谣言者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甚至上升至刑罚的层面,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双手赞成。但问题的关键是,古代尚且推崇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作为政府部门的 “官方造谣” 却往往 “造” 了 就 “造” 了,既不见有相关部门为此担责,也不见相关责任人遭罢官蹲监,如此一来,法律的公信力何在?因此,在整治网络谣言时,千万别忘了将政府部门纳入其中,对 “官方造谣” 依法究责,让造谣者付出沉痛代价,这些应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体现。





来源:东南网

发表于 2013-9-13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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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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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有道理,为“民”的“百姓”支持,为“官”的“人民”不支持,为之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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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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