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县城创建以来,交警二中队一直将查纠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整治,到目前为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有部分群众因不习惯或其他原因未戴头盔,我中队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在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章行为过程中,对驾驶证、行驶证齐全的当事人以教育放行为主,对驾驶证、行驶证未带且车辆未年审的当事人一般只对其一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另一种违章行为进行教育的方式,使当事人通过一起违章的处罚而改正其它违章行为,从而达到当事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的目的。正如楼主早上看到我们交警在查纠皖H**579当事人时当事人出示证件我们教育放行的情形。 在此借此机会感谢楼主对我们交警工作的监督,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请戴好安全头盔。
宿松交警二中队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