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385|回复: 8

强烈建议交警文明执法 不以处罚为目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30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烈建议交警文明执法不能一罚了之,还有设立交警投诉平台,以监督交警是否文明执法,维护每一个公民基本权利!

我开的是五菱双排小型货车,昨天下午被五中队拦下以没有按规定喷放大号牌开具罚单.我在网上找到了交警开具罚单上违反的那一条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我不知道交警的处罚是否合理,???????疑虑中





发表于 2014-6-30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交警从来就没有合理的时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6-30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是随便看看驾驶证行驶证 所以就积极配合给他了,谁知道拿给他容易  回来 就要花钱  ,以后谁敢 随便给驾驶证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1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楼主的建议很好,建立一个平台,老百姓有疑虑时可以去问清楚。不过楼主你是当场罚的,当场也可以问。
楼主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如果确实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处罚就是合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1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的交警是没有人情味的,当然只有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1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开车要有关系的,还有宿松交警会看人看车才查车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7-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你我他 发表于 2014-7-1 08:41
我觉得楼主的建议很好,建立一个平台,老百姓有疑虑时可以去问清楚。不过楼主你是当场罚的,当场也可以问。 ...

我是今年2月份上的牌 ,没多久 上牌的时候车管所和买车的人都没说要放大啊,再说了就算是要 喷放大字,他也不能一上来就缴驾驶证就罚啊!再者说 条例里的第一条说的是重型中型货车 也没说小型货车要喷啊,如果小型货车也要喷那为什条例里 要强调说重型和轻型啊,直接说所有货车不就行了。何必多此一举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临时工干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2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一定是临时工干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5-13 15:54 , Processed in 0.031853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