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交警文明执法不能一罚了之,还有设立交警投诉平台,以监督交警是否文明执法,维护每一个公民基本权利! 我开的是五菱双排小型货车,昨天下午被五中队拦下以没有按规定喷放大号牌开具罚单.我在网上找到了交警开具罚单上违反的那一条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我不知道交警的处罚是否合理,???????疑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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