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无日月,神洲有青天 自安徽省凉亭镇三德村4少年溺水事件至今政府部门一直未做任何实质性的处理,今日2014年7月16日,受害家属到凉亭镇去讨说法。 凉亭政府给出的说法是: 1.他们非常同情。 2.非常重视,已经尽心尽力,在职权范围内来解决这件事。 3.窑厂只承担在法律范围内该承担的责任。处理的依据: 根据宿松县公安,司法,安全等部门作出的初步意见: 1.孩子是未成年人,家长占60﹪的责任。 2.窑厂不是在政府指定取土区内违法取土,管理不到位,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无警示牌,无专人看管占40﹪责任,县国土局跟政府部门对此事无直接原因。 不错家长是有责任,这无可推卸,但试问,几个十几岁的少年。不可能天天把他们关在家里或看在眼皮底下吧,再说,以安徽省宿松县农村的经济,能允许有那个条件家长整天在家带个十几岁的孩子吗?再说孩子出去玩总不犯法吧,而政府部门能够允许窑老板在利用良田非法取土是否存在贪污受贿的腐败行为。 据说家长提出了几点问题: 1.事故发生地占多少良田。 据附近居民提供真实数据有11亩多良田。 2.当地政府部门能有多大的权利损坏多少亩良田。 请问县国土跟政府有多大的权利损坏多少亩良田? 3.窑厂老板非法取土造成这起特大事故是否触刑法。 事发将近月余,政府部门如此尽心尽力,真是感谢我们的政府领导。家长只是想让有关部门能够给出一个公平公正合理说法。现请社会上的有识之士,法律界资深人士,能对此事做出公平公正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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