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4日,家住洲头乡的刘某突然接到在外地打工的舅舅电话,称其委托家住云南保山的朋友李明华,帮他介绍了一个家在那边的女孩子,已约定三天后带他去那边见面。 1月7日,刘某同舅舅如约赶到云南保山市,与媒人李明华(化名)物色的两名年轻女子在广场见面后,刘某当场相中了其中一名叫彭志红的女子。随即,李明华安排彭志红的母亲彭田姣(化名)同刘某及其舅舅见面。见面后,彭田姣以遵照当地习俗为由,要求刘某需先行支付5万元彩礼和1万元谢媒钱,即可与其女儿办理结婚登记。 刘某信以为真,当即答应并兑现对方提出的条件。两天后,彭志红同刘某返回宿松,并办理了结婚登记。13日,彭志红到县城拍摄结婚照时,借晚上在宾馆住宿之机乘车逃离宿松。发现被骗后,刘某立刻报警。 宿松县公安局通过大量侦查之后,认定该案系一伙云南籍人员所为,并查明该伙人员的真实身份。 7月7日,宿松县公安局从刑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抓捕组,远赴云南保山市开展抓捕工作。三名嫌疑人居住的地方距离保山市160多公里,地理位置偏僻,交通条件落后。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抓捕组费劲周折,通过连续6天的工作,摸清三人的住所后,于7月14日顺利将彭田姣、彭志红、李明华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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