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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墨色天香

警惕!“蹬士”载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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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就是现在的“的士”也不是很规范,他们经常乱涨价,有很多“的士”司机,素质很有问题,记得我朋友告诉我,牌号为皖H87662的司机,明明5元的路程,等你上车了,就开口就要7元,而且态度蛮横。这个司机有一次还调戏我的一个邻居女孩,女孩回来后,哭着偷偷告诉了我老婆,这样的司机,你们说是不是垃圾,需不需要进行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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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大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犹其是交警二中队,他们只知道罚款,近期天气有点炎热,立马在街道许多事故易发地段很少看到交警在执勤,取而代之的是请的临时代管员指挥交通,真的好纳闷,请了那么多协警还不够吗?出于好奇,笔者询问了她(他)的交通法律知识,竞然一问三不知,工资是每站一小时给10元钱,反正是为了混点钱过日子。时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已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反对形式主义是其中一点,而宿松交警大队花纳税人的钱去请所谓的协管员来作秀不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吗?现在滿大街无牌证车辆、电瓶三轮车载客、横冲直撞,亳无交通秩序,给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很大的威胁,难道你们就没看到吗?交警同志,叫人民说爱你真的不容易。尊敬的交警大队领导你们该正正规规地为人民的安全利益着想,干点实实在在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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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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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不少,不管逐渐多,久了是麻烦,越久越麻烦,始终不安全!打早打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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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应将电动三轮车归纳到正式的“队伍”中,而不是让这些电动三轮车每天违规上路。对于车辆驾驶人,必须要经过专门的机构进行培训,在取得驾驶证后,方可上路。电动三轮车也必须在车管所备案,有机动车号牌才能上路。采用这种治理方法,必定会使一些人退出这个行业,而留下来的,也必定会守法营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电动三轮车违规营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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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的年龄大多在50....70岁左右。这些人群主要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以及子女在外务工的留守老人。他们大都没有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另外,这些人的交通法规意识淡薄。驾驶车辆时,存在车速过快、不注意交通信号灯、随意变换车道、逆向行驶、夜间行驶不开大灯等种种交通陋习,而这些陋习往往正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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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治理电动三轮车仅靠交警部门一家之力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要想真正解决这一交通顽疾,还需政府部门牵头,公安、城管、交通、工商等多家单位组成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只有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才能改变目前各自为政的状况,真正的把电动车管理纳入交通管理的大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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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电瓶三轮车载客应该是交警同志们的行政不作为,是他们纵容的,看见电瓶三轮车载客都是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只要他们看见电瓶三轮车载客将乘客卸掉不用罚款电瓶三轮车载客也不会这么嚣张,要彻底取缔“登士”交警同志就要行动起来防止“登士"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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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不作为,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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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1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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