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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干贪污骗取集体财产的一封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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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党的群众基本路线教育深刻学习和 “反四风” “三严三实” 的总体要求,现就河塌乡斗山河村现任村长陈金桥贪污和骗取集体财产举报如下:
      一、 原普济村(未并村之前)2013年的退耕还林全村215.1亩,而陈金桥实发161.2亩(丰炉40亩实发32.8亩、梅岭梅陇二组50亩实发39.68亩、乐松20亩实发19.19亩、白果片105.1亩实发69.5亩)我村退耕还林属经济林连续补助10年,但陈金桥只补助前5年,每亩230元,余后5年就一分未补发,给所属村组后5年每年每亩补发125元,请算算看是多少钱?应该是十万多吧,请稍许有一点良知的人看后都会生气,看不下去,非把陈金桥绳之于法,这才是一个有政治素质的人所为。
      二、 2006-2007年的农业税退税,原普济村第一批退税75%总额15万多元。陈金桥全部收入自己的囊中据为己有。
      三、 普济村村林场月在2005年150多亩的杉树和国胡松全部砍伐完,一次性卖给原乡某干部8万多元,但当时林业局只审批50亩,可是陈金桥私自做主却全部砍光。至今还是荒山一片,可是陈金桥又在2011年立项30亩退耕还林,项目补助款全部入自己的囊中,像这样的毁林、欺上瞒下,骗取国家的补助款,又将集体的财产收入腰包的村干还能继续做村官吗?天理何在?
      四、 2013年村修清水塘的村级公路不到一华里,当时填石头渣子的工程是承包给他自己的叔叔,上报530车(每车按6个立方算,共有3180多立方)请问填这么多石头渣子还能通车吗?村里支付他叔叔材料工程费用6万余元,最终这条路还是成了断头路,当年交通局还补助给修清水塘路6万元,另外加上在上海贩木材的老板们(周善桂、陈志明、祝东林父子、余昌学)等人捐款约1万元,全部落入陈金桥口袋中。
      五、 近6年政府救济款陈金桥一分都没有发给贫困户、五保户,他利用救济款给村里每一个干部发一台平板电脑,其余款项全部私吞纳入自己的口袋中。其次低保户的低保造册与实发不符,在低保户面前说你们三个人共一个低保名额,这是我给你们费了好大力气办好的,骗他们盖章,而他从中扣去两个人低保费,这个只要按册核对。
      六、普济村水库从2004年承包给周怀仁,每年5000元的承包费,到今为止一分都没有入村部账,据周怀仁讲:每年的租金都交给了陈金桥。这样的人能也能在村里当干部吗?简直就是村里的吸血虫、败类!
      以上列举贪污事实,我是拥护党的政策,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外,我不怕得罪人,不能让这样的人再来吸人民的血汗,只怕是有些领导还是当糊涂官、走过场,袒护陈金桥。不过在这里我提醒某些暗中保护他的乡领导干部,要认清群众基本路线教育的重要性,全国查处了多少大小贪官,只怕到时候惹火上身,查到自己的头上就悔之晚矣。若是官官相护,不去深入调查处理,我一定会逐级上访举报,直到陈金桥绳之于法、真相给斗山河村每一位村民一个交代为止。


举报人:李龙生
手机:13074072918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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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县纪委来查  我会提供更多的资料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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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 [http://www.dt.hren8.com大同论坛][http://www.hren8.com怀仁县]  发表于 2015-5-8 02:04
这人正义感强!  发表于 2014-8-12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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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敢说敢做,社会就需要这样的有正义感的公民,让‘苍蝇’无处可藏。接下来就看咱们的县纪委了。希望县纪委借全县村‘两委’选举之际,好好拍‘苍蝇’,他们的所作所为才是平头百姓最关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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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退耕还林县林业局验收陈金桥管理的村组面积215.1亩,而他实发161.2亩,还有53.9亩没有发放,按03-07年补助标准230元/亩年(县林业局可核实),那这样每年12397元,五年共61985元,而08-12年每亩补125元,而陈金桥一分未发,一共是215.1*125*5=134437.5元,仅这一项前后十年就有196422.5元,还有07年政府免农业税,老普济村当时上缴了21万多元,当年政府按75%退税给农户,那普济一共15.75万元左右,而陈金桥一分都没有发给农户,仅这两项陈就贪了353922.5元,真的令人发指,试问老普济村07年有哪一户得到了农业税退税?我们现在都外出打工,而老家里都是老弱病残的人,作为村官,本是一方父母官,理应为民造福,这样我们在外打工也安心,想不到剥削我们父母心血的贪官就在身边,我们在外怎能放心?就这样十恶不赦的人做村官,我们的父母都是辛苦操劳一辈子,而他们的心血都被陈给贪污了,怎不能令人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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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还有这好事 75%退税给农户 我怎么不知道 估计老百姓每一个知道的 我玉龙社区(老弹山村)村有没  发表于 2014-8-2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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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希望上级部门认真对待,彻查此事。清除苍蝇蛆虫,别再只做睁眼瞎一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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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欣赏河塌乡政府旧时”佳作“

天涯共此时、ing、susongderen、20130831等网友:
    首先,感谢你们对河塌乡党委、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最近,你们在宿松百姓论坛上反映河塌乡黄坂村党总支书记黄小华同志相关问题,我乡获悉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调查情况。经过十多天的调查走访,现就网友朋友们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黄小华同志生活作风问题:黄小华同志2008年离异后一直单身,其感情问题属正常生活交往和个人隐私。就网友朋友们反映的问题,我乡相关领导也多次和黄小华同志谈心,劝诫他慎重处理个人感情问题,早日建立稳定家庭。
    二、关于黄小华同志经济来源房产及车问题:黄小华同志现居住黄坂村李屋组,除担任黄坂村党总支书记外,还从事过水产养殖,经营20亩苗木基地,另购买一台旧铲车从事出租业务,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其子在北京某集团就职,享有较厚的年薪待遇。1997年在县城以4.5万元价格购其姐转让的一面积为62平方的旧套间,2008年离婚时判给黄小华前妻。2009年黄小华以3.6万元价格从其堂兄黄继尧处购买毛岭街房屋一间。据调查,黄小华同志在安庆并没有房产。根据调查显示,黄小华于2008年以3万余元的价格购买红色面包车一辆,2013年初转卖出手后花费9万元重新购买一辆”现代“小轿车,其购车款项来源于面包车变卖款及其子的支援和正常的合法收入。
    三、关于换届选举问题:黄小华同志担任的河塌乡黄坂村党总支书记一职,按照规定是由黄坂村全体党员投票民主选举产生。选举过程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的,未发现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四、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河塌乡“美好乡村”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全乡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2年荣获全县第一名,其中黄坂村作为先进典型得到各级一致好评,其新农村建设工作经验全县学习推广。黄小华同志家所在李屋组是第一批“美好乡村”建设自然村点,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有室外休闲健身广场,当时组上无人愿意提供土地而且征收土地费用较高,作为村书记的黄小华出于工作需要,带头动员其弟和自己无偿提供原属自己的桔园,无偿奉献给集体用于休闲健身广场建设。
    五、关于救灾款、扶贫款、低保问题:根据群众走访和查阅相关会议记录,黄坂村所有救灾款、扶贫款发放及五保低保对象评定均是由村支两委民主公开评定,经张榜公示后,由乡财政按时足额通过农户“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
    六、关于应付检查问题:为做好城乡清洁工程和落实“美好乡村”建设长效管养机制,黄坂村聘请专人负责村容卫生保洁工作。另外对于计生考核,上级考核组严格保密,乡村两级不可能提前获知信息。
    七、关于自来水厂建设问题:根据上级农饮工程工作要求,黄坂村积极做好自来水厂建设协调工作,水厂支付黄坂村工作经费8万元,所获款项已于当年入账。
    八、关于新生儿上户口问题:经过大量的群众走访和与当事人谈话,未发现村干部私自收费为己有问题。
    各位网友,关于黄小华的问题,河塌乡党委、政府看见贴文后,十分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对网友爆料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了约谈,我们要求黄小华同志,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更加注重方式方法,戒骄戒躁,争取赢得群众更多认可和支持。
    同时,河塌乡党委、政府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黄坂村工作的监督和关心,也恳请网友朋友们能够据实向我们反映问题,并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河塌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九月三日
刁民 冬雷   得理不饶人,层层逼问

  河塌乡的回复让老百姓看到了一些曙光。但是,若干明显漏洞和疑点还是要指出来:

    一、关于黄小华同志生活作风问题:黄小华同志2008年离异后一直单身,其感情问题属正常生活交往和个人隐私。
       单身离异者,便可淫人妻女?河塌乡的规定?

    二、关于黄小华同志经济来源房产及车问题:黄小华同志现居住黄坂村李屋组,除担任黄坂村党总支书记外,还从事过水产养殖,经营20亩苗木基地,另购买一台旧铲车从事出租业务,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其子在北京某集团就职,享有较厚的年薪待遇。1997年在县城以4.5万元价格购其姐转让的一面积为62平方的旧套间,2008年离婚时判给黄小华前妻。2009年黄小华以3.6万元价格从其堂兄黄继尧处购买毛岭街房屋一间。据调查,黄小华同志在安庆并没有房产。
        如果安庆、北京等地有黄或者其家人名下的房产,调查者是否愿意立刻自杀?敢立字据?

    三、关于换届选举问题:黄小华同志担任的河塌乡黄坂村党总支书记一职,按照规定是由黄坂村全体党员投票民主选举产生。选举过程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的,未发现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换届为什么要从白天换到黑夜,选举为什么要选好几次?真的是全体党员投票?一个不缺?如果有缺席的,调查者是否愿意立刻自杀?

    四、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河塌乡“美好乡村”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全乡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2年荣获全县第一名,其中黄坂村作为先进典型得到各级一致好评,其新农村建设工作经验全县学习推广。黄小华同志家所在李屋组是第一批“美好乡村”建设自然村点,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有室外休闲健身广场,当时组上无人愿意提供土地而且征收土地费用较高,作为村书记的黄小华出于工作需要,带头动员其弟和自己无偿提供原属自己的桔园,无偿奉献给集体用于休闲健身广场建设。
       8月21日,你发帖称“他搞农村建设拿全县第一”,现在怎么变成了“河塌乡...荣获全县第一名”?你这样偷换概念,我们如何敢相信你的调查结论?
        你认为室外休闲健身器材,到底是福利还是负担?你怎么判断黄小华是把这个当负担而不是当福利?

    五、关于救灾款、扶贫款、低保问题:根据群众走访和查阅相关会议记录,黄坂村所有救灾款、扶贫款发放及五保低保对象评定均是由村支两委民主公开评定,经张榜公示后,由乡财政按时足额通过农户“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
        什么样的群众可以肯定黄坂村所有救灾款、扶贫款发放都经过了张榜公示?
        什么样的会议记录能查出黄坂村所有救灾款、扶贫款发放都经过了张榜公示?
        如有未经张榜公示的救灾款、扶贫款,调查者是否愿意立刻自杀?

    六、关于应付检查问题:为做好城乡清洁工程和落实“美好乡村”建设长效管养机制,黄坂村聘请专人负责村容卫生保洁工作。另外对于计生考核,上级考核组严格保密,乡村两级不可能提前获知信息。
        上级考核组有没有泄密,他们会让你这个下级提前知道?
        如果你不能提前知道,你如何敢确定“上级考核组严格保密,乡村两级不可能提前获知信息。” ?
        如果你可以提前知道,你为什么又要说“上级考核组严格保密,乡村两级不可能提前获知信息。” ?
        就你这个水平能把黄小华的问题查清楚?别忘了,他是乡党委委员,你只是乡里安排的一个去调查的“专人”。

    七、关于自来水厂建设问题:根据上级农饮工程工作要求,黄坂村积极做好自来水厂建设协调工作,水厂支付黄坂村工作经费8万元,所获款项已于当年入账。
       确定不是这几天补做的假账吧?

    八、关于新生儿上户口问题:经过大量的群众走访和与当事人谈话,未发现村干部私自收费为己有问题。
        是未发现“收费”还是未发现“私自收费为己有”?又在搞偷换概念?

    其他:黄作为村支书,他弟弟用假毕业证当兵的事; 对王锡毛委员踢门,打耳光的事;用薄膜盖坟头的事等等,你都没有给出说法,希望能补上。
   
   我还是期待河塌乡政府再创”佳作“。

点评

宿松的大大小小官基本上差不多,反应到县里都没有用,要反应到省里看看是不是有用,在村里当一点小小的芝麻官哪一个不比外出务工的富裕\一个村书记的工资一年没有多少钱,为什么他们有钱买房买车,离婚换老婆,这个   发表于 2015-4-9 20:07
问的非常好  发表于 2015-4-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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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冷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4-8-14 01:35
论坛是一个公众平台,发帖人是否是实名发帖,论坛管理员没有调查权,但是从帖子的内容和数据来 ...

看到今天论坛管理滴回复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这句朴实的语言让我感受到了老百姓有了一个能说话滴地方了,也正是有这样一个老百姓论坛传递了一个正能量舞台让我们老百姓吐了一口气!我为这个论坛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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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斗山河村确有李龙生其人,现已接近80岁,不识几个字,更不用说用电脑打字,我也问过本人,根本不知此事,不知哪个小人冒名举报。其用意是打击报复,和陈金桥有个人恩怨。现是选举期间,妖魔鬼怪都出来了,大家冷静想一想,冒名之人怎么不用自己的真名呢?其实举报之事子虚乌有。

点评

材料中那么多具体的数字不是你一个“子虚乌有”就能洗干净的吧?呵呵  发表于 2014-9-17 21:33
不管是不是打击报复,如果材料属实,你该受的处分是一丝一毫都不会减轻的。道理叫做一码归一码,大家冷静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发表于 2014-9-1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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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下一步我们的父母官如何处置?如何让我们大众百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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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相信是真的!这样具体,纪委应该不会查无此事吧!

全县的情况应该大多如此:因为“潜规则”大家都懂的!因为乡镇的书记镇长都心知肚明,县里的主管部门领导心知肚明:雁过拔毛是“共同富裕”的惯用伎俩!!!!
“邓伟人”的“猫论”“让少数人先富裕起来”、、、历史终会做出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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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支持你,让贪官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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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0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河塌乡的事,河塌乡总共有几个村?现在就举报了3个,还有清白的,亲民的,廉洁的村干部吗?有就举手,大大有赏

点评

三个吗?我印象中是四个!总数是六个,占66.666667%,呵呵,高乡长的荣耀啊,高乡长的政绩!!~~~~~~  发表于 2014-9-17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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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8 收起 理由
益茗茶业 + 8 哪个村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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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别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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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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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龙生先生:你勇气可佳,有理有据实名举报,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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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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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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