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互益金都的一期业主,合同标明竣工日期为2012年2月25日,合同明确在2012年12月30日前商品房需综合验收合格. 可这些均为按合约履行。 目前为止,我们贷款已还一年半,正式的购房发票开发商一直未提供给业主。另办房产证需交的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办证登记费,预收预告登记费,测绘费,交易手续费交了也有一年。可业主仍未见到房屋验收合格证,更别说房产证了。由于手续未齐全,小区设施未完善,二期房屋还在建,所以我们一直未拿新房钥匙办理入住。更可气的是此时的物业管理公司确让我们未入住的业主100%交纳物业管理费。 呼吁一期的业主同结起来一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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