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产局:
我们是一城小区业主,近期,万孚物业通知各业主前去签字,目的是提取维修基金,诸多业主对此不解。因为签字前物业并未告知我们本次要提取多少基金、做哪些维修、各项目造价多少、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有没有监督。听说要提几十万元,我们入住才几年时间,有必要提这么多吗?我们并非完全反对维修。 维修基金是我们业主在买房时已交的自筹资金,是产权的一部分,而且是有限的,只会越用越少,因此,应用在刀刃上,厉行节约。所以,我们业主应有知情权和监督使用权,也请我们业主在签字前要了解情况,慎重签字,对资金的使用要进行监督,因为维修基金也有你的一份。 在此,请问房产局,小区维修基金的提取、使用是什么程序?要不要投资评审和质量监督?由谁来执行? 一城业主代表”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第一城物业公司拟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下列材料: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材料;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
3、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业主名册;
5、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我局严格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条件和使用程序,材料齐全经审核后才拨付该项资金。
三、因第一城小区内的路灯严重破损、下水道堵塞等问题,物业公司拟对这些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具体使用多少,要根据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决算结果而确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表中应明确且公示维修、更新和改造部位、总造价、各业主分摊造价等内容,我局已责成该物业公司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做到公开透明。各业主若发现有挪用、侵占等违法行为,可依法追究涉事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投资评审和质量监督可根据业主需要,由业主委员会自主委托相关部门出具评审报告和进行质量监督。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7812628)。
宿松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8月24日
以上信息来源于百姓论坛,请一城业主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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