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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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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黄某于2012年在国龙KTV长期包养一小姐被其老婆(现已离婚)发现,经举报后公安局撤销其中队长职务。
        事过两年后官位原职,其靠山是公安局分管治安局长的张某。恳请县委、政府、纪委极相关部门严查,清除公安败类,相应党的号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发表于 2014-9-26 0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好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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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以前犯错误,免职后不代表一辈子就没机会升职了,有能力的人,单位当然要用。几起几落,这很正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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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单位对工作能力强的人员重用及提拔很正常,不服气有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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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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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送领导的钱…才叫强?现在领导看重的就是要能吃喝嫖赌的人才。你把他关起来…好多领导都要到九城去坐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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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了半天,原来如此哦!女子报仇,两年不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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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查!不查个底朝天不歇剥!连退居二线的,退休的都要查,黄赌毒在宿松为什么娼行无阻???宿松本地难为,省市中央调查组来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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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离了婚,黄某跟这个“小姐”修成正果是正常的,再也不叫包小姐啊。开始是黄某错了,但黄某为此付出了代价,与前妻离了婚,也撤了职。现在官复原职也是正常的,总不能把人一棍打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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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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