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书记,胡海生县长:
你好!
我是宿松县孚玉镇工农社区区民,现年67岁,膝下无儿无女,只有老伴相依为命,今天信访于您,望能见谅。
我于2001年12月13日购买县房产局直管公房(原万和商行,现民主西路388号),并与房产局签订了《房屋购销合同》,2002年5月8日申办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003年11月2日邻居宋玉枝(县法院退休干部)夫妇以共墙为由撤销了《房产证》。县房产局经核实查证,确认我所购买的"该处房屋与宋玉枝夫妇的房屋之间不存在共墙争议"(详情可见2009年10月23日“松房信答字【2009】第5号”《关于桂诗安、宋玉枝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我自购买该处房屋以来每年奔波走于县国权属调查于2002年1月20日就已作出“符合土地登记发证要求”的《公告》,十几年来宋玉枝夫妇提不出成立于事实的异议而拒绝签字指界,县国土局又碍于宋玉枝夫妇在几个强势部门的儿子的权威而不能按规定启动违约缺席指界程序。
我属于典型的弱势群体成员,十几年来我一直依法信访于相关职能部门,今天打扰书记,县长大人实属无奈!
信访人:张宗新 手机:15255687118 2014年10月9日 (希望王华书记,胡海生县长能看到,也希望社会正义人士能为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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