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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徇私舞弊,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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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安庆是宿松县孚玉镇的居民,我家原有的老房因为破损严重急需重建,但因为隔壁殷家不签字而办不下准建证。家里没办法,只有去找县住建局,而住建局以要户主本人亲自办理为由推脱。[户主因为在在外失踪多年已经宣告死亡]。后来住建局也派人来我家老房现场看了看,认为可以重建。但还是要隔壁殷家签字才能动工,后来经协调,要求我家写一个保证,说以后他家建房不可以反对,还要求我家先建房子,必须让出面积供他家采光,而我家不能再和他相邻的那面墙上开窗户。由于家里的老房子不能再住人了,所以答应了他的这些无理要求。
      本来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了,谁知殷家还是不肯签字,还说了那些“他家房子地皮清朝时就归我家”“他们就不该住在这里”等等荒唐的话。对于这种不讲理的人家里没办法,只有想请街道上的人出面协调。当两家人到街道上去的时候,街道上的人一味的听殷家父子在那说些荒唐无理的话。最后街道上的对我家说“你家房子还想不想建,想的话就他家去求他,给他家买点礼”但事实是,他这并不是买点礼就能解决的事。我家的土地证那些证件都在,难道这些都不够吗。最终街道上也不能给我家一个公道。
      今天,我家找到县镇府,,县政府却推脱这不归他们管,并打电话找街道上协商。得知此事,街道上说我们不该找县政府,还说“县委都怕他【殷家】”而殷家却说了好多无理难听的话,患有哮喘的奶奶受不了当场晕了过去。更让人气愤的是,他们竟然打电话110把我奶奶不是送去医院,而是找个担架把她抬回到我家门口就不管了。妈妈从外面办事回来才发现奶奶在家门口不省人事了。而现在,奶奶在医院里一直处于昏迷。
      对于隔壁殷家的蛮横无理,我们家这里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当我们想要寻求街道,县政府帮助的时候,得到的只是百般推脱,推卸责任,甚至当一个七旬的老太太昏倒了没有一个人送他去医院,而是把她抬回家。在这里我要问一下:你们的心还是肉长的吗!难道“县委真的都怕他吗?!”你们这是徇私舞弊,这是草菅人命!!!
    作为宿松县人民,我对于那些人的蛮横无理感到气愤,而当我想要寻求上级帮助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伸出援助之手,却是各种推脱,对于他们的这种不作为我想说:“难道为人民服务只是一句口号,一句空话吗?难道政府对于那些蛮横无理的人只能听之任之吗?”我奶奶现在还在昏迷当中,如果她真的有什么不测整件事绝不会那么简单就了结。我相信县里管不了,还有市里省里,甚至中央。现在是民主法治社会,希望领导们能派人介入调查整件事,好尽快给我们一个公道,而我们也会不惜一切来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4-11-6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正先生说的是事实,楼主一味替自己着想是不行的,必须合情合理,换位思考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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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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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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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政府难道是“酥松真腐”吗?

点评

本人是看过社区工作人员的回复和介绍,才做点评,你不觉得偏差很大吗!你的意思是你一个人说的就全部代表全社会么!一说廉租房你就紧张什么,不好吗,廉租房你还不一定想的到哦,  发表于 2014-11-8 19:03
既然只是个路过的,就不要还没弄清事实就在这信口开河,如果有人认为我所说的不是事实就请上级有关领导派人详细调查此事。一个人或许能骗得了世人一时,或许能某些人一世,但绝不能骗得了世人一世  发表于 2014-11-7 17:45
不晓得你这自称“路过的”是何居心,现在不是更拟讨论廉租房的问题。老房子属于危房,既然是危房就可以拆了重建。也不晓得你家是什么样的房子,换做你住在这种为房里你会吗,你说那么多的用意是什么。  发表于 2014-11-7 17:38
要就事论事的说,房屋是那先生家在未办准建证前,自己就强先拆掉房子的,也不是很旧也能住,为什么你自己抢先强拆,比老的房子多得是,有先斩后奏的嫌疑,可能有猫腻和阴谋!另外解决办法也多,比如可申请廉租房。  发表于 2014-11-7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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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孚玉镇社区工作人员,是115日事件的亲历者:
       楼主贴中所指“奶奶”:宋某,丧偶,现年73岁,患有哮喘、心脏病、肺病。其子龚某外出多年未归;其媳孙某现年50岁;有两孙:老大26岁,老小25岁。建房之前,除奶奶宋某外,全部常年外出务工10余年,常年不在家。考虑到宋某年老多病加之无人照顾,社区将其评为“城镇A类低保”。媳、孙不在家期间,由社区干部及左邻右舍照看其生活起居,逢年过节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该户房屋座落紧靠贴中所指“殷某”家东南方向,在其申请危房改造过程中,与殷家因房屋采光、违反危房改造面积(其原房屋三间单层,拟建四间?层)等原因,殷家拒绝签字,使其迟迟未能取得准建证。
      在未取得准建证的情况下,该户将原房屋拆除。多次不顾奶奶宋某年老体弱多病,用三轮车将其送到社区、镇、县政府,要求让其建房。
      11月5日早8时左右,其媳孙某再次将宋某用三轮车送到县政府讨要所谓的说法。9时许,孚玉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将宋某及其媳孙某接到社区办公室。
     10时许,其媳扔下宋某不管,独自离开。
   其媳走后,宋某斜靠在社区大厅的椅子上。考虑到老人身体状况,社区立即叫来社区卫生室黎医生为其进行身体检查。并派人到其家中找其媳、其孙。其媳拒绝将老人接回。
      11时35分左右,因老人身体状况较差,加之经过一天的折腾,行走不便,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区卫生室医生一起用担架将老人抬到其家。不料,其媳故意锁门躲避,不让老人进门。社区工作人员一边照看老人,一边通过左右邻居与其亲属联系(此时其媳在对面邻居家中,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12时许,宋某出现干呕症状,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12时15分,人民医院救护车赶到。
      此时,其媳方从对面邻居家出来。
      社区工作人员遂与医护人员一起将老人抬上救护车。
     (以上事实现场群众目击可作证,另有照片为证)

点评

***机关宣布死亡了吗?注销了没有,可以确定吗?据说龚妻孙某还于10月11号晚从村民组长手里领取了龚某名下的卖荒滩的1400元现金时,也未见提过死亡,才几天,盖房就称其宣布死亡了呢,大家说有点莫名其妙不!?  发表于 2014-11-7 00:55
路过,暂不说别的,仅从社区工作人员的回复,就可看出你母亲有点像毒辣卑劣蛮横无理的恶媳刁妇!年轻人,不可轻易诽谤政府哦!谁家无老人,若你妈妈奶奶通过无理取闹耍无赖的手段就能建房,天下岂不乱套啦!  发表于 2014-11-6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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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无情的。你现在建房是政府不批准建证,你怎么能怪人家呢、向你家这种情况都是自找的。同情代表不了法律、拿老人的生命来找政府、还好意思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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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不了解实情,不说别的,不过从你的发帖内容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回复,可见你妈妈确实是个卑劣蛮横不讲理的无赖残忍的刁妇,拿出你70余的奶奶卖老无理闹事,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就能批准你家没有合法手续建房吗?这样的闹剧,政府如果批准你家建房,那么,请问谁家无老人,人人如果像你家妈妈奶奶一样,宿松全县岂不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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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先不说别的,从社区工作人员的回复,就事论事,你母亲的做法有点像卑劣狠毒蛮横不讲理的恶媳刁妇,我还真有点怀疑你所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就诽谤县级政府及各部门!年轻人,政府批准你的妈妈奶奶无理取闹就可违建房屋,请问,谁家无老人,家家向你家那样,岂不天下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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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是同样几个人回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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