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陈汉乡库南村 村委委员吴正江贿选的举报说明
2014年9月,在安徽省宿松县陈汉乡库南村进行的村委委员选举中,来自陈汉乡上方山村的候选人吴正江采用向村民发放香烟、现金等贿选方式拉选票,村委员朱丰国拉邦结派用现金帮吴正江收买村民进行选举,贿选金额达几万余元,造成村委委员选举明显有失公允。 吴正江的贿选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规章。《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 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贿选的界限,加强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吴正江的贿选行为已严重违法,现已被举报,并有村民录音和录像等证明材料。希望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此次贿选事件,取消此次选举结果,重新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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