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网友: 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中反映柳坪至邱山公路改建工程内幕的信件已批转我局办理,现就您提到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宿松县柳坪至邱山公路改建工程于2014年12月23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了两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在开标现场已宣布。 二、现场公布评标结果后,有投标人书面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由于此次开标为第二次开标,为维护各投标人合法权益,同时为能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所以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 三、关于公示的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该评标结果于2014年12月24日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符合招投标法规定。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所反映问题的回复,非常感谢您对招投标工作的关心,如果您对回复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电话7816747)。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5年元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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