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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城管中队为违法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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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于龙湖南路长岭支巷有一处超标违建房屋,屋主齐泽民在建造房屋时违法侵占了消防通道不说,而且严重超出批准层数和规划许可。该房审批时未征求四邻意见也未见到审批单位的公示,据他本人称审批单位批准了他盖六层。当他盖房时侵占了消防通道即有人居民向新城城管中队电话反映,而城管中队对此不闻不问,总是采取回避的拖延战术让其获得抢建的时间。前期,齐泽民的房屋盖好6层后即开始超高继续抢建,严重影响到了四周居民房屋的采光通风。为此,仅本人就给新城城管拨打了20多次举报电话,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好不容易看到城管中队的石队长,本以为石队长是来为民做主的,谁知石队开口就是叫本人与齐泽民私了,对方给点赔偿就算了。作为一个执法人员,何以变成违规黑开发人员的说客,让人费思。
    无奈之下,我只得给王赵春县长写信反映此事。谁知,该信被批转到效能办后,效能办象征性的了解一下情况后,如石牛沉海音讯全无。正因为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和徇私情,助长了违法人的嚣张气焰,违规加盖一层以后,再次放风并且正在施工,决定将该楼盖成9层,也就是超高3层,严重的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面对违法建筑和居民的举报,新城城管中队为何不叫停,不依法处理?置王赵春县长的批示和效能办的调查而不顾,难道东北新城真的脱离了宿松县委政府的领导,真的是另外一个王国的“堡垒”?

    我们不期盼当官的个个都能帮民做主,但是作为执法人员,手拿纳税人的钱的时候,是否掂量过自己肩头上的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办事是政府给予你们的信任,这种信任绝对不是欺上瞒下的糊弄老百姓。
    一个违建,20多次的举报,无奈之下上书政府都不能得到依法处理的解决。执法人不执法,竟然劝说举报人私了,采取拖延方式为违法人创造抢建时间,新城城管中队在打击违法建设中是依法办事还是为违法建设保驾护航,不得而知。




发表于 2015-1-19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龙湖南路建设户叫胡木枝,信件反映当事人齐泽明系胡木枝的丈夫,其于2010年12月31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面积1178平方米,准建六层,建筑高度19.2米。按照准建证附图要求,在紧邻北边住户墙壁规划的是一条长9.52米、宽3米的退让边界预留通道,但该退让面积属土地使用权人胡木枝所有。
该户在建设过程中违规将退让面积与准建面积一起建设,施工过程中执法人员多次对侵占部分进行制止并破坏性拆除。
       东北新城中队于2012年11月开始筹建,于2014年元月接管孚玉路以南属东北新城行政区划区域。对齐泽明建筑实施管理时该户主体建筑基本完工。目前该户打算建设楼梯冲顶和电梯口,已被执法人员制止拆除多次,现处于停工状态。
       信件反映让当事人与齐泽明私了一事是不存在的。因当事人曾经反映私下和齐泽明达成一纸协议,故看了当事人与齐泽明所签协议,并明确告知当事人,执法人员职责是打击违法建设,不会处理因违建产生的矛盾纠纷。
      

          欢迎广大网友监督!

东北新城城管执法中队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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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亲,没好处能帮忙说话?宿松的房子和九华山的庙一样,这里一座那里一座,没有规划而言。黑开发,违规建设,实际上所谓的执法人就是保护伞。没有他们的支持是做不起来的。纪委、检察院如果介入调查,城管分管违建的不需要审可以直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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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外省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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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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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来的违章,哪来的赔偿?党国的钱怎到自己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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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悔党的荣誉,伤百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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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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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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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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