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动接受群众监督,工会要规范评选程序、标准、要求、名额要倾斜于一线,要服众。尽快出台《宿松县劳模评选管理办法》!看看怀远、六安市的
六安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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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每五年进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举行或推迟举行的,由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组委会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市劳动模范的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和面向全社会的原则,农民劳模应占有一定的比例,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政群机关领导干部的评选表彰比例予以严格控制。 第五条 市劳动模范的评选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国家、省和市重点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中,在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六条 评选市劳动模范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由基层单位推荐,必须自下而上民主推选,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或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二)审查。县、区政府(管委)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基层推荐人选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推荐申报劳动模范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要经直接管理的纪检、监察、人社、工商、税务、审计、环保、计生、安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审查盖章;推荐申报劳动模范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要经直接管理的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等部门审核把关。 (三)初审。市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县、区政府(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农民劳动模范推荐人选的初审。 (四)审定。对初审通过后的劳动模范候选人名单,经市相关部门把关后,提交市组委会审定。 (五)公示。市组委会负责将审定通过的劳动模范候选人名单,在有关媒体或网站上公示。 (六)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组委会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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