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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良心的黑心开发商----互益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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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图片20150525192356.jpg
      这个就是宿松县互益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宿松一流小区,合同约好的12年到13年交付(我是13-6-30前),现在还是一片工地,私自开门窗、建设与当初宣传规划不符,欺诈老百姓(外墙瓷砖改成涂料、大家可以去看效果图),开发商强行断电逼迫缴纳电费给开发商、收取水电入户费3000元(有收据),等等一系列霸道行为。
      小区消防楼道内门扇本应是防火门,现在是木板做的也能通过消防验收,开发商本领真大,一个小区几幢楼,产权才70年,结果在开发商手里造了五六年都没有造好,真是“极速蜗牛”

QQ图片20150525192701.png






 楼主| 发表于 2015-5-25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内露天车位不让业主停车,绿化简单敷衍了事,种的树就像插的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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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卖了别墅来买套间,还要啥环境{: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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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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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施主切莫气恼 此乃宿松之特色也{:soso_e113:}{: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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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6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 开发商违反国家规定将未通过综合验收的房子强行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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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互益金都(简称互益房产)出卖人应当在2014年12月25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十二条约定:“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直至2015-5-22日还未取的综合验收证明来通知交房,令全体业主大失所望。广大业主认为:
  第一、互益房产公司拿不出任何【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只是口头答复可以交房,进行强行交房,不符合《安庆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
  第二、小区内露天车库(位)属于公共场所,不让业主使用,且用来非法买卖,如此荒唐的做法让去所有业主哭笑不得。
  第三、各种配套工程和设施未到位(如:小区道路路面未做,因施工,小区道路无法通行;绿化、绿地和景观因季节原因未做;小区门禁、围墙未做;路灯不全,还有倾覆;监控系统未到位;特别是小区的消防实施未安装,连消防水带都没有,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房产局与房投公司是官商一体,即是主管房地产市场职能部门权力部门又是房地产开发商,这与中央的精神相违背,纵容开发商胡作非为.随心所欲房子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强行交房.露天车位违法买卖,业主反映小区没有大门和门卫,业主反咉没有绿化就栽几棵树等等不负责任的做法,作为主管局的作为何在???
  鉴于以上原因,数百户社会业主纷纷联名拒绝收房。该局内部职工作为业主也是敢怒而不敢言。不仅如此,更令人气愤的是,该公司及房产局领导对全体业主要求按合同承担违约金(合同条款是开发商的格式合同,违约金只有房款的万分之三)也不予明确答复。我们业主认为:全体业主个个都是早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全部一次性缴纳了全部五十几万元的购房款,这些钱,有的是几代人的一辈子积蓄,有人是借的亲朋好友的,有人是借的银行贷款,甚至还有借高利贷的。房产公司将互益金都无综合验收合格证的房子进行强行交房,我们业主即使拿下这样的三无产品房子也是无法办理到房产证的,孩子无法办理入学手续,我们业主如何安心居住这样的房子?我们全体业主强烈要求安庆房产局严格执行《安庆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向业主进行交房,按照购房合同进行赔付违期交房的违约金。
  安庆市宿松县房产局在明知这个小区存在大量问题的情况下,不但不积极主动提出整改方案、抓紧小区的竣工综合验收、给广大业主提供一个合格的住宅小区,却一味的推卸责任,漠视百姓民生。政府职能部门这种赤裸裸的不作为行为,不禁让人想到这个单位内部到底有着怎样的钱权交易和腐败行为。
  在这样一个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向上级部门上访维权,我们的要求很简单:
  一、互益金都小区必须按照《安庆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为标准进行正式验收交房。
  二、房屋违约金赔偿时间截点以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为赔付截点并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进行赔付。
  三、露天车库公共场所停止非法买卖,交付业主使用。
  四、房投公司提供房产部门的预登记手续,好办理产权证。
  安庆市宿松县互益金都小区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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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互益房产公司拿不出任何【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只是口头答复可以交房,进行强行交房,不符合《安庆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
  第二、小区内露天车库(位)属于公共场所,不让业主使用,且用来非法买卖,如此荒唐的做法让去所有业主哭笑不得。
  第三、各种配套工程和设施未到位(如:小区道路路面未做,因施工,小区道路无法通行;绿化、绿地和景观因季节原因未做;小区门禁、围墙未做;路灯不全,还有倾覆;监控系统未到位;特别是小区的消防实施未安装,连消防水带都没有,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房产局与房投公司是官商一体,即是主管房地产市场职能部门权力部门又是房地产开发商,这与中央的精神相违背,纵容开发商胡作非为.随心所欲房子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强行交房.露天车位违法买卖,业主反映小区没有大门和门卫,业主反咉没有绿化就栽几棵树等等不负责任的做法,作为主管局的作为何在???
  鉴于以上原因,数百户社会业主纷纷联名拒绝收房。该局内部职工作为业主也是敢怒而不敢言。不仅如此,更令人气愤的是,该公司及房产局领导对全体业主要求按合同承担违约金(合同条款是开发商的格式合同,违约金只有房款的万分之三)也不予明确答复。我们业主认为:全体业主个个都是早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全部一次性缴纳了全部五十几万元的购房款,这些钱,有的是几代人的一辈子积蓄,有人是借的亲朋好友的,有人是借的银行贷款,甚至还有借高利贷的。房产公司将互益金都无综合验收合格证的房子进行强行交房,我们业主即使拿下这样的三无产品房子也是无法办理到房产证的,孩子无法办理入学手续,我们业主如何安心居住这样的房子?我们全体业主强烈要求安庆房产局严格执行《安庆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向业主进行交房,按照购房合同进行赔付违期交房的违约金。
  安庆市宿松县房产局在明知这个小区存在大量问题的情况下,不但不积极主动提出整改方案、抓紧小区的竣工综合验收、给广大业主提供一个合格的住宅小区,却一味的推卸责任,漠视百姓民生。政府职能部门这种赤裸裸的不作为行为,不禁让人想到这个单位内部到底有着怎样的钱权交易和腐败行为。
  在这样一个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向上级部门上访维权,我们的要求很简单:
  一、互益金都小区必须按照《安庆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为标准进行正式验收交房。
  二、房屋违约金赔偿时间截点以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为赔付截点并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进行赔付。
  三、露天车库公共场所停止非法买卖,交付业主使用。
  四、房投公司提供房产部门的预登记手续,好办理产权证。
  安庆市宿松县互益金都小区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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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互益房产公司拿不出任何【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只是口头答复可以交房,进行强行交房,不符合《安庆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
  第二、小区内露天车库(位)属于公共场所,不让业主使用,且用来非法买卖,如此荒唐的做法让去所有业主哭笑不得。
  第三、各种配套工程和设施未到位(如:小区道路路面未做,因施工,小区道路无法通行;绿化、绿地和景观因季节原因未做;小区门禁、围墙未做;路灯不全,还有倾覆;监控系统未到位;特别是小区的消防实施未安装,连消防水带都没有,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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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互益金都小区必须按照《安庆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为标准进行正式验收交房。
  二、房屋违约金赔偿时间截点以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为赔付截点并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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