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根据你在本贴所反映的火化及公墓收费问题,我局立即展开调查。经查,你在文中所反映的两项收费严重失实。
一、关于火化收费问题。根据《宿松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民务字[2014]16号)规定,凡在我县符合免费对象的范围的人员,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即“四免一补”:
(一)、遗体接运(使用普通接尸车辆接运遗体);
(二)、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存放期限3天以内);
(三)、遗体火化(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
(四)、骨灰寄存(存放期限1年以内);
对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在免除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3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免费存放期延长至3年以内。自2014年6月1日殡葬改革以来,县殡仪馆严格执行该项政策,对在免费范围内的对象未收取该四项费用。对于非免费范围内的对象,根据松办纪[2014]12号文件规定,遗体火化费核定为360元。各项收费殡仪馆均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二、关于公墓收费问题。根据《中共宿松县委办公室 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松办发〔2015〕12号)规定,公益性公墓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非营利性原则核定,报民政部门备案,严禁乱收费、增加群众负担。公益性公墓收入应专款专用,必须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村级公墓接受异地安葬或城市居民回原籍安葬的,要经过所在地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收费不得超过经营性公墓同类墓穴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制定,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接受异地安葬或城市居民回原籍安葬的,要经过所在乡镇研究同意,收费不得超过经营性公墓同类墓穴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乡镇研究制定,并报县殡改办备案。据了解,截止当前,村级公墓仅收取基本公墓管理费,根本不存在你在文中所说的收取4500元。
感谢你对我县殡葬改革的关注,就文中反映的问题,你可直接与县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7819813
宿松县民政局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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