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9223|回复: 33

究竟谁在为违法违规的人充当保护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10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六月份以来,宿松各论坛以及县委县长信箱不断爆料宿松县殡葬管理所代理所长何明纲违法违规事件,触目惊心。追溯该人做人做事的轨迹,隐约看到此人社会背景能量之大,祸害之深,给宿松当前殡葬改革事业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其影响危害之大,就如同在当地宿松民政民生工程大堤上的蛀蚁,建造了区大的"管涌"。理应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然而,宿松县有关部门对何明纲违法违规严重事件,不是积极调查处理,而是由何明纲本人写了一个情况说明 ,然后,再根据这个说明对此事进行避重就轻地回复,即宣布此事已处理。从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处理态度,可以看出,整个事件中存在很大的猫腻,有人从中作梗。
      首先,何明纲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之事,已经有人曾经多次当面找过宿松县民政局多位领导反映过,而且何明纲本人也亲自承认了,为什么民政局却在回复中这样说:"在此期间未有接到有群众反映其违法违规的情况"。
    其次,关于何明纲违法强行超生问题。民政局在回复中写到:"
何明刚同志与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一小孩。 2012年3月何明刚同志与其妻协议离婚,离婚按相关程序办理,并提供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未孕证明,双方对子女、财产等相关问题有明确协议,离婚后何明刚一直未再婚,你在文中所反映的何明刚同志离婚一年后其前妻胡某2013年6月又强行超生第二孩一事,因当事人未复婚,我局不便调查。 "办理结婚、离婚事项是民政局的工作范畴,作为何明纲,身为民政系统内部工作人员,采取欺骗组织,蒙骗公众,办理假离婚是一件再也容易不过的事了。何明纲平时夫妻和睦,从未发生过争吵,为什么要离婚呀?动机是什么?而从2012年3月办理假离婚后,俩人从未分居,一直生活在一起,且2013年6月何明纲与妻胡某又强行生育了第二孩(男孩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是不争的事实了。此事若发生在普通老百姓身上,犹其发生在农村,即便你没有打结婚证,只要是听说了,你生孩子了,更不要说第二孩,不要任何证据,立马组织力量穷追猛打,处罚到位。同样是计划生育强行超生,为什么到了国家工作人员何明纲这里,明摆采用不正当手段,强行超生了第二孩却不处理,却不便调查?反而提拔重用。
     7月6日7日,宿松县纪委分别召开大会,纪委李书记强调:"要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彻底排查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线索,列出问题线索清单,组织力量进行查纠,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小官贪腐等基层问题。"三严三实"是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何明纲违法乱纪事件,事实清楚,民愤极大,有关部门非但不处理,反而予以庇护,从回复网友内容中看以看出,是明显的避重就轻,是典型的文字游戏。这不禁让人要问,是谁在一路充当何明纲违法乱纪的保护伞?又是谁在和当前县委县政府反腐决策唱对台戏?






发表于 2015-7-12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所发的帖子以及各位网友的的评价,我个人认为不是什么大的原则上的问题,还是上次我在跟帖时说的话,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沟通,化干戈为玉帛为好,大家在评论评价时尽量理性一些,淡定一些,并请各位网友相信宿松县民政局领导会妥善地处理好此事情。
回复 支持 1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前面留下的不正之风多着呢,只希望在习主席的领导下各级政府一项一项的纠正就好。{:soso_e100:}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殡葬改革之前,曾有人虚开假火化证明,不知道现在追究法律责任还是不是过时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5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参战老兵 发表于 2015-7-11 16:39
民政局张局长是一位很有原则性的好领导,党性强,廉洁奉公,与人友善,相信张局长会妥善处理好此问 ...

嘿嘿,张局长是民主人士,不是共产党员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3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行风监督 发表于 2015-7-11 22:39
朵个马儿坐在那里,希望接下来不要爆出殡葬改革之前,背着老所长丁国军之后面,虚开火花证明,私放尸 ...

国有国法,我等草民是没什么法子,只能坐在一旁看着,也算是监督嘛,看阁下网名,应该大有来头,此等重任,您应该积极协助楼主将何某人举报到底,您说呢?呵呵了!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3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MPN648 发表于 2015-7-11 11:37
不是个好鸟,坐以待毙。

是只好鸟,枪打出头鸟!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网友们在反应问题的时候,不要动不动×××贪污犯,从法律意义上说,在法官判决裁定之前,你是没有资格这么说人家的,他最多也就是一个嫌疑人,是什么犯人,让法官去下结论。说话要经过脑子思考一下,不要想哪儿说哪儿,不要“帽子”满天飞,何长官有哪些行为或言行,如果你掌握了事实,请列出来,1、2、3、4........如果有录音或视频,那再好不过,如果没有,最好有时间、地点、人物、事由。不要总是这样浮躁,先给你戴一顶贪污犯帽子再说。请网友们以后说此类事情,用事实说话!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说了 不便调查,谁查他,下次他让人家先人骨灰都找不了。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yinmei 发表于 2015-7-11 08:00
殡葬改革和超生,这是两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的看待,混淆在一起只能说明其中另有猫腻儿,暂时只能呵呵了,朵 ...

不是个好鸟,坐以待毙。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殡葬改革和超生,这是两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的看待,混淆在一起只能说明其中另有猫腻儿,暂时只能呵呵了,朵个马儿坐等接下来的消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局这个回复纯属忽悠老百姓。—,何明刚吃拿卡要的事,有人反映了,你们置之不理;二,何明刚弄虚作假.利用民政局工作的权力假离婚,从而达到超生第二胎的目的,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是对着干的,单位职工违规违纪,有人举报,怎么就不便调查呢?是不是非要爆出更多的料,牵出更多的人受牵连才清醒呀??请你们事实求是,捂是捂不住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反映有何用,只要的个好靠山就行,怎奈何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何某真是有点来头的,老百姓怎么能与官人比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理解民政局,这个"不便调查"含义很深,应该理解为,被调查方有很大的来头,涉于权势,不便调查,请问谁愿意丢乌纱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11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5-17 10:15 , Processed in 0.02133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