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请县卫生局领导为民做主”的回复
署名“佐坝百姓”网友,
你好!你在宿松百姓论坛投诉佐坝乡环湖村卫生室违规刷卡一事我局高度重视。2015年11月19日上午,我县新农合监管人员一行4人,在佐坝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环湖村实地调查。现就调查了解情况回复如下:
1、在环湖村村委会,我们和在场村干进行了座谈,并就你所举报的内容进行详细询问。村干部们表示,未发现环湖村卫生室恶意收取老人身份证刷卡等违规行为。
2、在环湖村卫生室,我们查看了最近一段时间的门诊处方和门诊报销记录,并在和室长沟通中,弄清了事情的大概情况,并大致了解了投诉人的基本信息。
3、经我县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止2015年11月18日,你一大家10人今年分别在佐坝环湖村卫生室、孚玉镇光明社区服务站、孚玉镇卫生院看门诊28次,新农合基金支付已支付646元(其中,医药费报销500元,一般诊疗费报销146元),你今年以来在孚玉镇卫生院看门诊7次,新农合基金支付215元。最后一次(11月18日)因为你一大家门诊报销额度已达封顶线(50元/人*10=500元),故新农合基金只支付了8元的一般诊疗费。
4、我县2015年新农合实施方案规定,参合患者住院、门诊必须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报销(原新农合IC卡已于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为5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支付),报销比例为60%,实行当年统筹当年有效管理,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使用;补偿必须严格执行“按比例补偿”的费用分担共付机制,不得免费拿药。
5、我们要求环湖村卫生室要规范门诊结报行为,并加强对新农合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参合农民了解新农合政策,不产生误解。
6、在此我们再次提醒全县参合农民朋友,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要将其放在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
以上为对你投诉的回复。若有新的意见或建议,请致电0556-7819591.
宿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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