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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木青,请按照法院判决书的判决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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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3月27日下午四点,凉亭镇烽火村祝墩组人祝木青骑电动车重伤我家人段翠娥,在长达10个月的医治下最终还是因病情过重不幸过逝。期间家人段翠娥不仅长时间受尽病痛的折磨,后期更是因长期卧床、大小便失禁大腿内侧及屁股等处大面积生长肉疮导致皮肤溃烂,其惨状不言而喻,而且在宿松、合肥等医院医疗过程中相继花去医疗费高达30万,然而肇事者祝木青却仅是付了刚开始的19100元医药费,其后不仅没有陆续送来医药费,更是连人都不见其踪影。其后家人多次去其家中要钱,祝木青不是躲避起来,就是耍赖狡辩。
      见此情况家人将祝木青等事故责任人一纸状书告上法院,望法律给予公平公正的说法。法院从9月份开始审理到1月7号,在经历三次开庭和长时间的等待之后,终于在前几天等来了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其承担50%的医药费和相关费用。在此所有家人衷心的感谢周厅长的公平公正以及为此付出的努力。但是就在我们拿到判决书,感觉希望就要降临的时候,却被狠狠的浇了一盆冷水,祝木青一家人不见任何踪影,多次前去寻找,老宅和凉亭镇上的房子都是大门紧锁。
      自2015年12月24日过逝到现在一个多月,家人段翠娥的遗体至今还在家中,如果祝木青等相关责任人不能拿出诚意,按照法律的判决进行赔偿,老人如何能安心入土为安,我们这些家属心中也难以心安。祝木青如此躲避、拖延,拒绝赔偿,想必是其在法院任职的近亲为其出谋划策,由于在法院任职深知法律程序及司法漏洞,他们极有可能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钻空子,企图逃避赔偿。祝木青近亲左邻右居都知道,在此不想点破。我想说,人在做,天在看。亏心事做、缺德事做多了,老天定会惩罚。
      拿着判决书寻找祝木青无果后,家人相继来到凉亭镇政府和烽火村村委,希望相关领导给予说法及希望能协助我们让祝木青赔偿,可是各位领导干部用其高超的踢皮球技术,将责任相互推脱。其办事态度和作风,有违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的宗旨。
      祝木青始终逃避,拒绝赔偿。请相关政府部门给予重视,采取相关的措施,使其服从法律的判决,及时的赔偿,让老人早日入土为安!





发表于 2016-1-28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法网恢恢!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我班门弄斧表达以下观点抛砖引玉,与您分享:
1:法院判决书当事人祝xx是否收到并签字,如果收到你就耐心等待法律文书生效。让其履行法律赋予他的义务!
2:假定对方以逃避方式拒签,您可以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期限对方没有上诉该文书及生效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执行费用等执行完后支付。
3:如果您对判决书服判,您就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您的权利!坚信法律的威严!

点评

合法,永远言之有理!  发表于 2016-1-2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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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善意的提醒您一句不要没有根据的乱猜测,妄议无辜人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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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庭长是一个公证的包青天,在此我也表示敬佩,人民的好法官。但是不个个是好法官,祝木青抱着祝墩有女婿在法院工作,给祝木者青策划钻法律控制,逃避法律責任,想不賠偿,作为农民他那知道法院有关程序,三次开庭被告祝木青都不到法庭。有理大家来公证,各位社会朋友观注宿松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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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由执行时间 到时间没有赔偿 的话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至于其他的 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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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钱耍赖的脱不???请按照判决早日兑现给人家,人家的伤痛你都不去抚慰一下,反而逃避?逝者已去,你连判决的钱都不给人家,你觉得有人性吗?别躲啦,如果没那么多钱,分期给人家,给人家赔礼道歉。求得人家谅解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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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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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0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家人,逃避不是办法,请早日出来兑现给人家,耍赖不掉的,你的良心难道能过得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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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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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0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人间正道是沧桑。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法律是一把利剑,总会刺穿那些丑陋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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