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582|回复: 9

段美兰,为何说镇干部毒打孤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2-14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段美兰,为何说镇干部毒打孤儿?

      段美兰,你好!
      我是李荣国,今天看见你在宿松百姓论坛的发帖,对于帖子的内容,你心里很清楚,与事情的真实情况完全不符。
      腊月二十九日下午3点多,我与父亲、侄子从老家祭祖回来,看见你在我哥家里静坐(从腊月二十四一直到二十九6天),我哥家多次拨打110报警请求出警协调,凉亭派出所民警也多次出警前来协商做你工作,告知你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跟我哥之间的纠纷,而你不听劝说一直都不愿意离开。
      腊月二十九日除夕,全家团圆的日子,我在我哥家坐下来与你谈心,问你对那起交通事故处理有什么意见和想法、今年在哪里过年等等,你当时坐在沙发上玩手机,偶尔说耽误了学习要赔钱,并要求我哥请老师给你补课。我说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要通过交警部门、当地派出所等,要在相关部门的公证下,双方一起协商处理,不是你说要求赔偿多少钱就多少钱,并且我哥也跟你说过,考虑到你家庭的实际情况,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还要多补偿一点,现在是过年,请老师给你补课也要到过年后才能请到老师。一直都劝你、邀请你一起去相关部门把事情处理好、解决好,而你一直都不愿意,只说要赔钱,跟你谈了半个多小时心后,我姐夫来我哥家串门,看见你坐在那里玩手机不理人,就叫我不要参与这件事,说这件事与我无关,然后我姐夫好言相劝把你请到门口,此时我从椅子上起来和侄子一起就把门关上了,之后我和侄子便离开了,我们离开的时候看见你坐在我哥家门口的地上玩手机,何来打你一说?你讲的事情经过与真实情况完全不符。
      最后,作为一名高中生,你已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对本人的恶意诽谤、诬陷、散布谣言,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你保持冷静,切勿受到某些人的恶意鼓动、教唆,成为某些人敲诈勒索、炒作的工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事情处理好、解决好,将自己的时间经历放到学习上来,祝你学习进步。


李荣国      
2016年2月11日     




发表于 2016-2-1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情况太多了,说得有点让人愤慨!你的意思是你姐夫把她请到门口的,不是你动手的吗?把人家请的脚上青一块紫一块,有这种请法吗?你叫人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意思是你有本事就告我,凭一个孤儿我是不可能给钱的,撞了你能怎样?从你的贴文看出,你姓李的除了威胁就是蛮横!法网恢恢,天理难容啊!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4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荣国,你真有意思,现在这回还来给自己当婊子立牌坊,扭曲事实,自己哥把人家上学的女孩装伤,不去积极带着自己的兄长态度友好的去处理,反而用暴力职权替兄长欺负孤儿,孤儿身上的伤青一块紫一块的,原本被你哥车撞的脚骨折还没好透,反而还对孤儿下如此毒手,畜生一个,人家多么可怜,本来就是需要社会的关心照顾,但是这也不是成为你欺负弱势群体理由,不管当地你多么有权有势,也不可能一手遮天!该是让你张张记性~ 相信政府纪委会给孤儿弱势群体一个交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5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种当官的就应该严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段美兰合理合法的诉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5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5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一个高中生对交通事故有什么看法,亏你问的出来,还好意思在这里显摆,不用看别的,看你写的就知道你不是啥好鸟,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6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派出所调解的区区二万元也没给,还给小女孩百般刁难、动粗!还在此大言不惭“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还要多补偿ㅡ点,不知你良心何在?道德何在?怎为民公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7 0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怎么有资格做村干部啊??! 一个孤儿都这么欺负,还是别人的伤是做出来的,真是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23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说没打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5-14 08:56 , Processed in 0.020032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