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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职能划转 有关问题的维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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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2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宿松县委、政府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于98年10月26日召开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动员大会。决定自98年11月起在全县区域内启动生猪屠宰管理。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十六字方针管理制度。县商务局遵照政府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管理要求,组建成立县生猪屠宰管理商务行政执法大队,隶属商务局领导。在县委、政府及历任:陈森然、吴捍东、叶凤鸣、周华斌、陈鹏等分管领导的高度关注,坚强领导下,在县各有关局、各乡(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县商务局领导亲自带领指导下,通过执法大队全体成员艰苦不懈的努力,自98年11月至2015年12月,我县生猪屠宰市场管理取得了可喜成绩。17年来共管理屠宰上市生猪、猪肉百万多头,确保了肉品质量,让消费者真正吃上了“放心肉”,年年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进点屠宰生猪管理目标任务。代征代缴税费陆仟多万元,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下面向各位领导简单汇报介绍,执法稽查大队组建、人员配置、管理职责以及工资报酬情况。
    一、生猪屠宰管理执法稽查大队,隶属商务局领导。人员主要来自商务局下属企业单位、县食品公司。“这时的县食品公司自85年国家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已取消生猪派购政策,职工全部失业下岗,进入社会自谋职业。有开店、经商、外出打工、办厂、搞运输的,大都工作稳定,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有的创业小有成就,收入也高于上班拿工资,生活有保障。食品公司企业基本上是倒闭关停,人去楼空,大家也不作任何指望”。98年10月份,商务局基于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需要,决定利用食品公司人员、房屋、场地承担生猪定点屠宰商务行政执法管理和开办生猪屠宰厂(点)。通知要求食品公司企业各站职工回单位上班,商务局从食品公司原管理层和各站职工中挑选一批精干人员、组建生猪屠宰商务行政执法稽查大队。挑选的人员统一送安徽省行政执法培训中心,学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生猪屠宰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经结业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身份,持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转岗代商务局履行县生猪定点屠宰行政执法市场管理职能。经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省政府颁发商务行政执法证的有    人,这些人中有的被商务局任命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同时兼任食品公司经理、副经理。有的被任命为执法大队中队长,同时兼任管理站(原食品站部分改名)站长。这就是事实上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代商务局履行执法管理职责又监管屠宰厂(点)屠宰生猪业务。
    二、商务局考虑到经省培训执法资格人员名额有限,执法力量薄弱,在各管理站抽调一批人员到商务局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行政执法法规知识、经考试合格、发给生猪屠宰商务稽查证、充实到各稽查中队和直属稽查中队,并同时兼任各中队所在管理站行政管理职务,共同进行市场执法管理职能,大大增强了执法队伍力量。持有商务稽查证、长期在各中队履行执法管理职责人员有10多人。
    三、执法大队主要管理职责。
     1、对全县区域内屠宰生猪市场开展行政执法稽查管理,查处私屠乱宰,私设黑屠宰生猪窝点,销售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生猪白肉,“病死”猪肉的不法行为。监督屠宰厂(点)规范操作。17年来执法大队各中队执法稽查人员、不论刮风下雨、酷暑寒冬、没有星期天、节假日、长期坚守在执法稽查的岗位上。
     2、执法稽查管理中。执法稽查人员努力学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文明执法、面对不法屠商高举的屠刀,恐吓、威胁、辱骂、不退缩、不畏惧、宣传政策,化解对抗情绪。被不法屠商殴打致伤的执法人员有20多人次,送医院住院救治的就有10多人次。对于长期扰乱屠宰市场,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不法屠商,经现场取证、上报违法事实案件材料,经公安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同时给予经济处罚案件的有100多人次。监督当场焚毁,深埋“有害病毒”生猪,猪肉1000多头。扑灭生猪“5号病”疫情4次、99年6月份发生在隘口乡境内、西源地区的生猪“5号病”疫情,一次焚毁感染“5号病毒”生猪136头,把生猪病疫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了生猪疫情“病毒”传播,保障了生猪养殖发展和消费者食肉安全。生猪屠宰市场从散乱无绪到今天的规范统一,我们全体执法稽查人员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
    四、执法稽查人员付出大收入少。17年来县政府,县商务局从未拨付管理经费和工资报酬给我们,我们管理经费和微薄的工资来源于屠宰加工费中收取的有限部分,经费使用上是节约又节省。执法大队各中队初建时规定人均交纳集资款2000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及启动资金。时下高消费时代,公务员和事业在编人员,月人均领取工资不低于3000—5000元,另外还有国家规定发放的各种补助,政府补贴的住房公积金和优越医保。我们代县政府、县商务局履行行政执法管理职责,承担着法律风险,至今未解决落实事业身份编制,拿的是下岗职工最低生活费,而且从未计较过得失。
     2016年元月1日县商务局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通知停止生猪屠宰行政执法稽查管理,划转执法管理职能到县农业委,剥夺了执法权、知情权,把我们一脚踢开。我们被迫再次下岗失业,被县商务局欺负蒙骗了17年,之前的努力工作贡献付诸东流。人格、人权、身心、尊严遭受了极大的侮辱和侵害!商务局到现在没有给我们任何解释和说法,职能划转前到划转后的今天,商务局也没进行过职能划转可能引发矛盾和严重后果的调研,更不打算拿出积极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我们多次到商务局向主要领导反映问题,讨要说法、提出合理诉求。他们根本不关心职工的疾苦,藐视我们,没有一点负责任解决问题的诚恳态度,是在激化矛盾,使问题扩大化,把矛盾上交。为此,我们只有向县委、政府提出维权诉求。
    我们重点诉求是如下四项:

    一、随着屠宰执法职能划转,诸多应该早就要解决落实的问题暴露出来了。现在也到该落实解决我们身份编制问题的时候,县编办在2003年分两批,批给了商务局13个自收自支事业人员编制,用于解决生猪定点屠宰行政执法人员无正式身份编制的问题。不知商务局是出于什么原因,直至2016年元月1日执法职能被划转时,商务生猪屠宰执法人员中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解决身份编制。这种现象令人费解,是典型的不作为。我们强烈要求落实解决自收自支执法人员事业编制身份。办理“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人事制度。同时妥善安置新的执法岗位。
    二、执法职能划转后,全体商务生猪屠宰执法人员处于待岗状态,等候安排新的执法管理岗位。在此需要向领导们说明一点的是;98年11月我们在未承担生猪屠宰执法管理前,属于食品公司企业下岗职工,或象商务局主要领导所说的“企业留守人员”。但自98年11月份我们经考试取得合法执法资格,转岗走上代商务局履行屠宰执法管理职能以来,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工作中我们的身份已发生了质的变化。我们上岗、转岗是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担负的是编内人员身份职责。再不是破产倒闭企业职工、留守人员,不要偷换概念、混淆视听,再不是一群任人宰割的羔羊。强烈要求在待岗期间享受月人均领取不低于3000元工资的待遇。国人在享受改革成果红利的今天,我们也应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三、县委、政府、县商务局、17年来未拨付给生猪屠宰执法稽查管理人员工作经费、工资。我们工资低、待遇差,从未向上级伸手要过,总以为把市场管理好了,工作上让领导放心满意,到时领导们一定体惜,会考虑替我们争取应得的经济待遇,所以我们大家一直以来工作上任劳任怨,全力做好本质工作,哪知这一切付出换来的是无味的牺牲。通过这次职能划转,让我们看清了商务局主要领导的面目,懒政、不作为、不负责、不关心职工生活的冷漠态度,缺失基本的人性道德和良知。为此,强烈要求给予我们17年来代商务局履行行政执法管理职能所造成个人经济损失的补偿。
     1、给于年人均补缺补差10000.00元,核算各人执法管理时间,给予经济补偿到人。
     2、补缴住房公积金。
     3、办理编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四、各屠宰管理站为了落实执行县商务局利用食品公司房屋、场地筹建生猪屠宰厂(点)的要求,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改建老旧房屋,置办屠宰生猪必须的机械设备和屠宰工具,招聘屠宰工人,花费了财力以及我们的心血。执法职能划转后,各站屠宰厂(点)全部关闭、停业,造成投资屠宰厂(点)资金无法收回,屠宰工人下岗。县商务局不管不问,我们要求县政府、县商务局给予投资建设屠宰厂(点)资金的经济补偿,给予屠宰工人失业下岗经济补助。
    以上四项诉求我们是有理有据、有法可依,立足于尊重人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县执法职能划转也有成功的先例,2009年宿松县工商局集贸市场执法管理职能划转到县商务局接管,经工商局市场执法管理全体人员的诉求争取,工商局的努力作为,上级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批准了他们的诉求,落实了“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人事制度。妥善给予解决了自收自支的事业身份编制问题,并全员划转到商务局继续上岗履行市场执法管理职能,平稳划转交接,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我们恳请县委、政府、领导、尊重历史事实,深入调查研究,为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有职工意识、关注我们,认真落实解决我们的合情、合理、合法诉求。此次诉求如没有得到县委、政府领导的重视,解决落实问题,我们将继续逐级维权诉求!

宿松县生猪定点屠宰商务行政执法稽查维权人员
2016年4月12日


发表于 2016-4-13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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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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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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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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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98年我县启动定点屠宰工作以来,客观公正的讲商务屠宰执法人员为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的规范和保证肉食品安全还是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事多事苦事累,报酬却很jian低,可一路坚持走了过来!!纵观全县各机关各部门同样性质的用工近20年都给了交代!从帖主的发文看,县政府也给了编制给了交代,但是政府官员不作为没落实!但作为宿松县政府今年屠宰管理职能划交农业委时就应该要把未解决的问题都要调研清楚,拿出解决方案,给商务执法管理人员一交代!!!到今天还没任何说法没解决好,这是县长·局长不作为!建议直接到法院告分管县长,商务局长,农委主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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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就是这样,误党误国的庸官不在少数!!!就应该去告他们,直到把他们告下台后也让他们试试做百姓的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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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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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17年的付出,17年的青春,现在说不要就叫走人,必须有一个说法!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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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3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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