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百姓论坛“长铺高中的贫困补助班主任给的都是
有钱人家孩子,农民的孩子却没有”一帖的回复
“漫天风沙”网友:
您好!您于12月14日在宿松百姓论坛发帖“长铺高中的贫困补助班主任给的都是有钱人家孩子,农民的孩子却没有”,领导十分重视并批转我局。我局于12月16日及时进行了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宿松县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财教〔2016〕258号)文件精神,程集中学将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两类进行。
第一类为经县扶贫办比对确认的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民政局比对确认非建档立卡的在籍在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县残联比对确认非建档立卡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该类学生免学杂费和助学金实现了资助全覆盖。
第二类为非建档立卡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秋季学期每人资助500元或1000元。该类资助对象,学校严格按照宿松县财政局、教育局《宿松县2016年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资助实施办法》(财教〔2016〕70号)文件中关于评审认定程序与办法进行评选推荐,未发现有违规现象。
若您发现有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请您直接与学校(0556-7663155)或与县教育局(0556-7813429)联系。
以上是我们对您来信反映问题的回复,若您对本回复不满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局联系。感谢您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宿松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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