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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huijiwei

请政府惩治恶徒,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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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3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离开 发表于 2017-2-22 20:41
不对吧,好像是石良才家跨公路在夏家门口种了几棵树,夏家要砌院墙就砍了这几棵树,然后石家老太太就来 ...

首先第一点,你家跨公路种树是吧?第二点,据村民告息,夏家在当地横行霸道,狠的要死,80岁的老人去夏家找麻烦??
第三点,夏家随后就叫周老太把树拉回家??真要感谢夏泽配的帮助,帮周老太加砍树,应该要付砍树费吧?好,你是承认夏家没有经过周老太的同意就砍人家的树吧!!
第四点,夏泽配找周老太理论???晚上十点多跑去人家家里,张口就骂,还周老太去揪夏泽配???滑天下之大稽!!
第五点,石家一家人跑去把夏泽配家门窗都砸了???你亲眼所见吧!!!
第六点,以后这种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言论请你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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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3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星辰剑客 发表于 2017-2-22 20:54
这事在我们这边闹得挺大,听家里人说夏家把周奶奶送到医院去以后,他被公安局带走了他老婆天天在医 ...

老人家屋旁边是一块菜园,老人就是在这块菜园旁边被打倒站不起来,老人是从菜园旁边爬到自家门口,这是儿子石良才正好回来,看到老人扑在地上,立即将老人抱到自家床上,随即拨打报警电话和120电话,救护车来了之后将老人送往医院,何来是夏家把老人送去医院这一说!!!再者!!夏泽配老婆天天在医院照顾被打的老人????你这个屁放的真TMD的臭!!!

点评

他老婆在医院照顾也是为之后减轻护工费考虑的  发表于 2017-2-23 08:39
请就事论事的回帖议论,注意自身形象,纯净网络环境,不要随意骂人。  发表于 2017-2-23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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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3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anhuijiwei 发表于 2017-2-23 07:51
首先第一点,你家跨公路种树是吧?第二点,据村民告息,夏家在当地横行霸道,狠的要死,80岁的老人去夏家 ...

第二点,据村民告息夏家在当地横行霸道?

为什么这么说?你不是石良才,或者说你不是本地人?知道你是谁了,石家有个身心不健康亲戚在隘口做老师,最开始石家看在是乡邻的份上准备一块调解的,是你开口要10万,夏泽配抓起来以后你加码到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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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3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 发表于 2017-2-22 22:37
看了一下楼主的帖子,他提出的5个诉求,仔细的分析了一下      一、恳请公安部门将暴徒夏泽配捉拿归案,为 ...

第一点:公安机关有没有徇私舞弊,司法机关有没有渎职,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公道自在人心。
第二点:伤残鉴定是不是非要等到老人“恢复”才能做鉴定,这更不是你说了算!
第三点:石良才家提出20万的赔偿,是要看看夏家到底是什么态度!有没有一丝丝的悔改之意!谁知夏家说要赔偿20万,一句话不说,回去就对村民石金保说(石良才的堂兄弟),只赔偿2万元营养费,如果不同意,就告石良才儿子抢劫!!!这不就是赤裸裸的威胁吗!!!!
第四点:从周老太住院到做手术到至今!夏家掏了6000元医药费,石良才再催医药费,夏家的语气态度就是“我去借!我去借!”,作为一方霸主,经济如此拮据,我表示同情!!作为被打的一方,被如此对待,你心里作何感想!!
第五点:砍树毁林,未打报告,私自出售,殴打老人,他夏泽配本就要负双重的法律责任!!!
何来借刀杀人!!!
第六点:在夏家要求和解的时候,石良才要求去律师事务所商谈(在这之前已聘请律师),但是夏家根本不同意!!!这是和谈的态度吗????

点评

和谈没诚意,双方还在暗中较量!  发表于 2017-2-2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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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3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离开 发表于 2017-2-23 08:00
第二点,据村民告息夏家在当地横行霸道?

为什么这么说?你不是石良才,或者说你不是本地人?知道你是 ...

告你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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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3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与anhuijiwei说话,你告什么?难道是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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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3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嫌疑人已关押,其中事由也大致清楚,网友们应该理性看待这个问题,从个人角度偏袒或肆意抹黑任一方都不合适,网络上的和谐需要你我共同维护,社会更需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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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3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树木是个私财产,不得侵占,树木是哪年的?现在说是跨公路的?总之,你私自强行采伐别人林木,就是违法,打老人更是违背道德伦理,造成伤害必须绳之以法,无可争辩。请你好好的根据常理出钱给老人先期治疗,一步步得到良知。请公安部门加强侦查,本着实事求是,查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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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23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离开 发表于 2017-2-23 08:00
第二点,据村民告息夏家在当地横行霸道?

为什么这么说?你不是石良才,或者说你不是本地人?知道你是 ...

你身心健康,你全家身心都健康,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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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3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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