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次宿松县农委干部张小平酒后行凶一事,想必各位网友也略知一二。对于4月8号下午16:45涉事官员哥哥发帖以此漂白其弟罪行也是深感痛恶。酒后行凶不知悔改,反而发帖欲盖弥彰,名为凭借网络舆论为自己喊所谓的冤,实则想借机掩盖自己的罪行。针对原帖中所谓的十大真相实在是漏洞百出,鄙人确实不敢苟同,只得略作披露。 1、同对方无怨无仇,何以大打出手。 实事:受害人被打至重伤,以致面目全非。这难道就是如你所言没有大打出手?(附受害人伤后图片) 2、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这是交规。 实事:请问酒后行走在马路上,不走斑马线,一味强行过马路,不顾来往车辆,如果发生交通意外怎么办?请问哪条交通法规教你不走斑马线,横冲直撞过马路,是在拍好莱坞大片?就因为你弟手中有权,正常行驶在马路上的车就该让你?凭你弟头上的乌纱帽就该被你打?否则对不起你弟官员的神威?有了这些党和国家人民赐予你的权利就可以为非作歹?无视国家法律,藐视人权? 3、否认强行拦截车辆 实事:受害者早已详述由于你们的强行阻拦,为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低速行驶,以致被你们逼停,最后才导致后期被打事件。 4、说车子拉好手刹,受害者有打人动机。 实事:麻烦你们有点常识好不好,被你们逼停,不拉手刹难道让车滑下去?对于所谓的打人动机更是无语,难道见对方人多实力悬殊的情况下,还会敢想着先动手打人吗? 5、说受害者故意挑事,把你们所谓的聊天当成谩骂,差点撞到你们。 实事:原帖开头你就有所叙述是你们谩骂在先,请问这是否与你们聊天自相矛盾呢?这同时又是否体现了你们的素质低下呢?县政府提倡的创建文明县城策略,你弟作为公职人员是否又以身作则呢? 6、说你弟路都走不稳,何以打人。 实事:路都走不稳,还敢横穿马路?请问这是不是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呢?是人都知道酒壮怂人胆,受害者被打重伤已是事实,请问这算没有打人吗? 7、说你年近五十,无法拽拉受害者。 实事:你都没到五十,你弟就更别提,两人正值中年,面对一平民百姓还不会暴露你们俩的本性?你没拽拉,你弟打不了,那受害者怎会被打成重伤?请问你们发帖还不算洗脱罪责? 8、说受害者不会被打成那个样子 实事:受害人被打成重伤,脸部多处臃肿,请问还要打成何等后果,非得打至半死,出人命,才配得上你弟头顶上的乌纱帽? 最后,我们还会相信人民政府会公平处理,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也相信广大网友能够站在公平的立场看待此事,而不是像施暴者所请的水军那样,不尊重实事一味偏袒包庇施暴者,妄图帮他洗脱罪名,甚至原帖将网民说成刁民,你对得起广大网民吗?难道网民还说不得实话了?我们之所以一直等待公安局的调查是因为我们依旧坚信我们的政府是党和人民的政府,不是官僚的政府,更不是你们施暴者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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