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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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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8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无需证明】
有网民文说-【无需证明,城管人员对在因无摊位卖菜的农民在大街上买菜时有采取强行收缴其称的现象。】
※※
这是一个什么现象?如果说是无需证明的现象,城管人员有可能,采取强行收缴买菜人的秤,是正确的。
因为可能不光是买菜人有错,还可能是秤有错。
这一句含糊的话,很不好理解。
※※
【对在因无摊位卖菜的农民在大街上买菜】怎么理解?
如果说【在因无摊位卖菜的农民,在大街上买菜】是滩位问题,而不是在街上卖菜的农民的问题,
就需要证明,是滩位问题。
如果不是买菜人有错,也不是秤有错。也不是滩位的错,
也需要证明,【强行收缴秤】的场面,使览贴人产生(缴秤不应该)的感觉,
或者要证明城管人谁一个有错。使览贴人产生(城管人谁一个不文明)的感觉。
如果是违反了城管规定“不允许【在大街上买菜】”,
你可以找到一个规定,来证明“允许【在大街上买菜】”。
你可以提出,已经通过的城管规定“不允许【在大街上买菜】”,要怎样取消。
当你【无需证明】,而别人又不知情。
你下文的【暴力执法】,就不对称。
接下来的解决办法,只能是一个建议,
而城管缴秤,则是尽职尽责,是接受上级交给的分配任务。无可非议。
※※
【无需证明】的现象,是众所周知的现象,司空见惯的现象。甚至是被众人认可的现象。
于是被人忽视,或者说虽然存在不足,也不是非改不可的现象。
※※
你在那里,心中不舒服,想提出,比收缴秤更好的办法,而人家还以为是秤不达标。
可是,你只在那里高喊【无需证明】。使路过的除了怕城管,也怕你了。
※※
我发现,你因为此贴,接二连三再次发帖,答看了《城管缴秤》回帖人、再回众贴。告诉看帖的,跟帖的,哪些人你不怪,言外之音,还有怪的。姑且不说你怪不怪我。
你发现没有,你本文,接下来的,充其量是向上级提出,你的好想法。你一定没有看到你的上级,没有任何回帖。请问,你发帖是要求什么呢?
※※
说真的,当你认为缴秤是不对的,哪怕不是你的秤,如果你是对的,就应该抗衡,说不定会有,也认为缴秤是不对的,响应抗衡。但是你感觉“好汉不吃眼前亏”,斗不过他们,你发帖原本也是对的。或多或少会有支持你的。但是你接二连三再次发帖,告诉看帖的,跟帖的,哪些人你不怪,怎么会有“也认为缴秤是不对的,响应抗衡”呢?
我直道,说此不怕你不喜欢,我认为——
不应该说【无需证明】。


 楼主| 发表于 2017-4-29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再回众贴》里,有一个说法。
【你如果是旁观者,请看我关于城管缴秤说起的全部帖子。你如果是城管或城管老爷,我只能说你是一个白痴;最多算是一个上班是和尚,下班打麻将的人!】
骂人不好,回看原贴很好。
我们可以打开【城管缴秤说起】,见图片。
【无需证明,城管人员对在因无摊位卖菜的农民在大街上买菜时有采取强行收缴其称的现象。】
这句话38个字太长了,不好懂。
先压缩两个定语。然后再来看这两个定语。
1、因无摊位卖菜的农民,在大街上买菜时,有被城管人收缴秤的现象。
2、在大街上买菜时,有被城管人收缴秤的现象。
3、城管人员有强行收缴秤的现象。
就会发现城管人有三种原因收缴秤。
一,收缴无摊位卖菜农民的秤;
二,收缴在大街上买菜人的秤;
三,无摊位的农民,卖菜时不收缴秤,停止卖菜时也不收缴秤,但是,在大街上买菜时要收缴秤。
句子出现了很奇怪的现象。
大街上,与街道上有所不同;
卖菜与买菜有所不同。
找一个非类比的话儿笑笑,比如:
【因为我仅仅左边脸上有个小小的胎记,仅当我右边脸,对着城管人时,城管人笑我的胎记。】
说句话,自己懂了,可以在这句话后面评说,观点怎么样正确。人家对这句话不懂,产生了误会,也会将误会的理由说出来。慢说我不是收缴秤的城管人,不是和尚,不是打麻将的,只是一个过路人。遇上,你的话你懂,而不让我不懂人说话,说了就白痴,还连累和尚和打麻将的一起是白痴。会不高兴的。
完全信任一个话题,可以【无需证明】,
如果对话题产生了怀疑,还是【无需证明】,信任与感知的能力能就会是错觉,
提问与辩解,都是追求真理的过程。是理性地提问与辩解,是理性地追求真理的过程。不带骂人的。
不知到底缴了谁的秤.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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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9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的事为什么搞的这么复杂?在道路中间违规卖菜本身就是不好,黎河东西南北街那么多人卖菜没有看到城管个个缴秤啊,城管对屡教不改占道经营的管理可以理解,没有他们的管理黎河街你开车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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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9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种管理,就有一种管理的规定,
是规定,则有,是谁听谁的规定,谁来执行规定。就没有“如果没有谁来管试试”可言。
一种服务,是针对服务需要的发生服务。是双向选择的。
可以由甲乙参与服务,丙丁享受。享受人丙,可以不需要甲选择乙时,甲可以选择为丁服务。
世界离开了谁,地球照样转就是这个道理。
那时,“如果没有谁来管试试”,也可以。

那时,“如果没有谁来卖菜试试”,也可以。
黑帮柳爷插柳,一句,“你店前,我柳爷插柳啦!收保护费”。没有人敢说。那是解放前。
大清打马圈地,一句,“我打马插旗啦,不服格杀勿论”。没有人敢说。汉人土地归了八旗,汉人做了八旗农奴。这是满人压迫汉人的例证。
卒有取民麻一缕以束刍者,立斩以徇。
一缕民麻算过啥呢?

士兵如果有敢拿百姓一缕麻,用来捆绑喂牲口的草,立即斩首示众。这是岳家军的纪律,是官兵对人民的态度。

如今,城管人收缴菜农的秤,有人以为是秤本身的价值,不算啥。
我认为,他那是代表官对民的态度。而不是秤本身的价值,那态度也不是文明的象征。
文明的象征,
过去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
现在一个权力膨胀的,以权代法的时候,一个以文明掩盖腐败的时候,(只是炮手老江同志没有说明白),则可以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干部。
换句话说,由城管人收缴菜农的秤,就可以证明是文明县城了吗?
文明不只是在显眼的,路边土墙上给粉刷白,也不只是让街道冷静。
要规划使和谐,
繁华使方便,
生财使安定。
而不是你有我无。不是形有实无,不是官有民无。
一个声音,好像说是为了出行,才要求管理街道。
我认为,即使不为出行,还要管理街市。所有说,“如果没有谁来管试试”。不是作为城管的理论依据。
现在作兴申请报批,不光是某街道因为要开车,有人提出“如果没有谁来管试试”。就是住宅楼里,未经报批,改了商业店铺,虽然没有人从那里要通车,照样要管的。管,则不光是道路,不光是给人方便,更重要的是,显示有管的人。天生的,有理可论不敢论,就是与腐朽过去没有异样,大马圈地、柳爷插柳,你不敢论,有理可论有人敢论,就可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民心是秤杆,规矩是秤砣。
※※
街道需要文明管理,
市民和路人需要文明出行。
要打造一个文明县城,即不但街道文明,还要管理人和被执行人的文明。叫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就不能说“如果没有谁来管试试”,“如果没有谁来卖菜试试”。
※※
生活在那个区域,
参与服务和享受服务,是指谋一件事来说的,
服务和享受服务,在另一个事情上,换了角色。

这些角色要表演得合适,不说好,
角色演不好,观众喝倒彩就难为情。
由于,生活在那个区域,由于免不了要换了角色充当服务人,换位思考就有必要。

就不能说“如果没有谁来管试试”,“如果没有谁来卖菜试试”。那样多么像《鹬蚌相争》:
一个说“三日不雨,必要死蚌”,
一个说“三日不放,必有死鹬”。
※※
老汉我,发这一篇帖子,是就某网友,一个话题的讨论,目的是为了和谐。可以和颜悦色讨论,也可以激烈地争论,但必须为了和谐的目的,而文明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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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看过《人民的名义》电视剧吗?
爱哭的毛毛虫,郑胜利。郑胜利妈妈死了15年,要使用他妈妈攒下来的20万块钱。他爸爸说,他妈妈,卖早餐,为躲避城管追赶,被车撞死了。那20万,是他妈妈卖流动早餐,10年攒下的。
10年20万,每年2元,我们且讲她天天不缺,平均每天55.55元。
在那个大批下岗、失业的年代,许多人连三餐一宿都担忧,平均每天净赚55元的流动早餐吗?
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一个女子卖流动早餐,平均每天净赚55元,三餐就不愁了,谁还恋恋不舍上班拿工资,耽心摇摇欲坠的工作地位呢?
郑西坡,一个男子,身强力健,为什么不辞职卖早餐呢?
只有一个解释,爱哭的毛毛虫,他妈妈攒下来的20万块钱,一定包含死亡赔偿金。
※※
这里就隐藏了这样一个场景。
1999年,那是工职随时可以被剥夺的年月,是不是五一劳动节呢?说不清楚。
那天,晓雾朦胧,刚刚散去,一辆城管执法小汽车,被吓怕了的人发现了,只听那边发一声喊“来了”。
无摊位在街道边卖早餐的,慌不择路奔逃,来不及的,有被揪住罚款的,有被夺秤的,有被打翻了早餐推车上瓶瓶罐罐的。
爱哭的毛毛虫的妈妈,来不及收取刚卖出的钱,拉着早餐车,挤上不宽敞的路,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死了。手一松,一把五分一毛的人民币,随风卷走。
捡便宜的饥饿者,脚下滚来了馒头,正在发愣。…
汽车司机,不怕开除工职,毫不迟疑地,停车查看,只见死者瞪着一双大眼睛,在质问天空。
一个可以不顾被汽车撞死危险的无摊位人,获得了少得可怜的死亡赔偿金。
死者的结发丈夫郑西坡,将这爱哭的毛毛虫的妈妈用命换来的20万块钱给封存了。
大风厂的工人郑西坡,再也不为老婆的早餐车分散精力,更加拼命地干活,凭他的劳动表现,当上了工会主席。
大风厂在强行拆迁的夜里,职工王文革,为了保护工厂,保护自己的利益,被意外的火灾烧成重伤。王文革的老婆也想借三轮车去卖早点,维持生活。工厂被拆迁,那么多工人下岗,只能去摆地摊,还要时刻防备城管。
15年啦,郑西坡家的卖早餐的小车,还能借人吗?
城管,是地方市政府的帮手,官恶则帮手恶。政府有人性化,城管就有人性化。
那个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只这段小小一段插曲。却有很大的震撼。如今我不知,在各地城管人心中有没有一点映像?
当我发现,宿松还有报道——城管夺秤。真是出乎我意料的,所以聊以自娱,发此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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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先生:在宿松难得~~社会和谐!尽保~~家庭、亲情~~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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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读者,诸位先生。
我打开我的这篇杂谈一看,已经三百多人次看过。
如果不算标题影响,最少有,一向关心宿松杂谈的先生们看过。浏览我拙贴的先生们,谢谢你们!
我谢谢你们的理由,不是我自认为作文尚可,而是谢谢你们关注了作文里的这件事。
※※
论【无需证明】,题目下,本应该去论说标题,我却没有对标题尽责,
不敢点出【无需证明】,包含了,不能说的强暴现象,就算证明了也没有用的,那一重含义。
只是对【无需证明】里的一件事,略表地理论它,
如果论【无需证明】题目下的事,做了标题,会怕吓着了。
题目下的事,闭目细嚼,可以咀嚼出五味。
一件事情,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看法,一件事细嚼,不同的人群可以咀嚼不同的味道。还未入口就作呕的也有。但不是那种装腔作势的作法,都是发自肺腑的感觉。
透过常规现象,提纯抽象概念,依据现实讲理论,接近真理的那一面,哪怕不敢把看法说出来,我相信,对没有人性化,而施行强夺的做法,感觉悲愤的人数,是绝对多的。
这是【无需证明】,被多数人认可才提出来的理由。
这是【无需证明】,包含了,不能说的强暴现象,就算证明了也没有用的,那一重含义。
要不,炮手老江同志,怒斥城管强行缴秤,我会支持呢?
他只是【无需证明】过于有含义了,其实,话糙理不糙。
※※
当许多矛盾困扰时,必有主要矛盾存在,解决矛盾的方法很多,一定也有最佳解决方法。
缫丝可以剥茧,
驯服力牛只需一根绳索,
※※
如果真要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我们可不可以这样想:
一、国家对运菜车,放开绿色通道,减少税收,提供方便。
宿松可不可以免费开辟一批菜市摊位呢?
如果宿松政策认为可以,并且实施了,就不存在没有摊位的菜农。就不存在占道买菜。
如果宿松政策,表面喜欢开放绿色通道,实际却要坚持菜摊收费,这是叶公好龙。占道卖菜就不怪菜农,而是宿松叶公好龙似的,负面影响。
※※
二、宿松菜摊位,与实际卖菜人数相差多少?
摊位招租收费,与卖菜收入成多大个比例?
从调查就可以发现,我们的工作并没有,为了人民的利益。
不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人民不喜欢。
我认为,城管人强行缴秤,在宿松人民的心里,竖起的是一面黑旗。
※※
菜农摊位问题,炮手老江同志提出的解决办法,值得宿松领导考虑的。
随着社会主义的优越,慢慢地引进宿松,菜农免费摊位卖菜,也应该有所考虑。
市场有货,物价不贵,市场繁荣,物价稳定,安居乐业,就有一点家乡好的感觉。
如果今天发生城管人夺秤,明天生意人血本无归,只因为城管执法,为了收取摊位费,搞一点执法开发。
摊位费,将远远不及货物的提价。
搞一点执法政绩就自动清零。
你腰包里获得了额外的【执法开发】,额头上就没有【执法政绩】,熊掌与鱼不能兼得,是当然的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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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无需证明"缴称若不归还属违法,但若不暂时"缴称"菜担也要卖到公路中间去。更"无需证明"怕"缴称"而不去卖菜,菜也要烂掉。共知盆中菜,叶叶皆辛苦!
      一方是公益,一方是个人合法利益,共知明摆的矛盾也"无需证明"的摆在宿松政府领导靣前。因此路遥老师与炮手老江先生两位的论辩呼吁,亦"无需证明"不是我县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众为公益的呼声重于泰山,宿松县政府决策者不能震耳犹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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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就是占道经营屡劝不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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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杂谈:说说什么叫占道经营
经营(super management)
是指个人或团体,为了实现某些特定的目的,运用经营权,使某些物质(有形和无形的)发生运动,从而获得某种结果的,人类最基本的活动。
运用经营权的活动就是经营活动,
在运用经营权的种种活动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经营关系,
以进行经营活动为任务的各种组织,就是经营组织,
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观念、思想、感情、心理等就是经营意识或经营文化。
(super management)发音是['suːpə; 'sjuː-'mænɪdʒm(ə)nt]外语意思,叫它【超级管理】。
经营的定义,首先它是取得了经营权。
经营者,没有经过合法审批,随意将商品或经营工具占道买卖的行为。叫占道经营。
由以上定义,我想告诉这位说“占道经营”的同志,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
1、没有摊位卖菜的菜农在大街上卖菜,没有取得经营权。
2、没有摊位卖菜的菜农在大街上买菜,也没有取得经营权
没有摊位卖菜的菜农,在买菜时,手里有一杆秤。这杆秤,可以是经营工具,偏偏不是卖菜人,正在违反治安规定的本人,的经营工具。
这个人不是经营人,又没有拿可以是经营的工具占道,这不叫占道经营。
占道经营,是有经营权的货主,超出了划定范围,并且占道了。
城管人不去找【是有经营权的货主】,超出划定范围外的事,却要强行收缴【没有摊位卖菜的菜农在买菜】时的秤。
你不觉得奇怪,还说是--占道经营,屡劝不改。是常识错误呢?还是听流言命名的?还是说笑话呢?
一个没有法制的地区,可以任何人,说话都是法,不是也是。摇头、摆手、排气,都表示犯法了,手上有物,想夺而侮辱物主,就说犯法了,路过的看不下去,说说,是不是也犯法了呢?(大笑)。
※※
没有摊位卖菜的菜农在买菜时,收缴他的秤,
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的
其中的一句话——
【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就算断章取义,硬要说是 【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
那么,谁又是【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呢?
我认为不是买菜人,充其量是卖菜人。
如果那杆秤收缴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
如果当做收缴的财物,请好好保存,不许故意损毁。人家菜农还要呢!
※※※
综合以上,我们可以读懂炮手老江同志,长达38个字句子的意思了。
真不好意思,你奇怪的逻辑,反而帮助炮手老江同志,我替他谢谢你。
老汉我很开心,想不到,不知名姓的这位家乡网民,用说笑话的形式,支持了我--补发这篇议论。我也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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