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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学久

宿松法院立案窗口 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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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4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你就回复说上次立案窗口是个临时工在临时办工!不就保了面子又推掉了渎职之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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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可能是做黄牛中介,推荐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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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宏 发表于 2017-8-14 11:55
张老先生的生意做得好,官司打的也不错,作为群众监督政府的代表,发言也中肯,值得大家学习。法院工作人员 ...

谢谢先生共同关注法制建设,并感谢昨天立案窗口法官不无理刁难,依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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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654987 发表于 2017-8-14 12:00
说张总写的申请书不规范,真是感冒吃错了药。

谢谢你关心依法依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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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心依法办事人人有责,如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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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我的 发表于 2017-8-14 14:08
先生是吃了虎胆还是豹子心,敢叫法院必须要加強法律知识学习?。

谢谢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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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zxcdsa 发表于 2017-8-14 16:05
依法守法人人有责,规范依法更重要。

先生所言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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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炮手老江 发表于 2017-8-14 21:53
我与宿松县人民法院有过多次交道,其中既有不懂法而体现出的刁难,更有为徇私情而体现的枉法故意:
   ...

    江老先生例证剖析富有见地。真是搞不懂,原申请书原汁原味,换个工作人员就恢复了该件的规范,对于故意刁难或另有他企的仼何人,我是无所畏惧的坚决抵制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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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也懂 发表于 2017-8-14 22:29
"已受理了,你现在可以回去,没有你的事了"

     规范的申请书,刁难不规范拒受理,要重写。但我明知你是刁难或外行,故于延到数月后的昨天,我故意亲自呈送探个究竟。换个工作人员,立即受理。

点评

工作人员应该是既怕先生又不耐烦!  发表于 2017-8-1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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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aa3355 发表于 2017-8-14 22:55
法院你就回复说上次立案窗口是个临时工在临时办工!不就保了面子又推掉了渎职之责吗!

全民有权监督法院有法不依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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