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瞭望》看到一篇回忆文章,心里感慨万千。1981年,项南履新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办公厅安排他入住省委高干宿舍,他嫌“高大上”,而是“就地取材”,在屏山大院部队搬迁后的空营房安营扎寨。警卫处开始坚决不同意,堂堂省委第一书记,住在紧靠路边的平房里,想找的人什么时候都可以去串门,万一发生了安全问题怎么办?可项南却批评他们:什么安全问题?找我的人难道会害我?省委书记也是老百姓,是老百姓的书记,来自老百姓,普普通通一个人。 作为一位省委一把手,属国家明文规定的“三级保卫对象”,住在路边平房,哪怕是临时居住,在如今的官场也算是天方夜谭。当然,由于他的位高权重,国家规定配备警卫,无论住在哪里安全都是有保障的。但是,住在路边平房相对于戒备森严的高门深院,毕竟大大降低了安全系数。仅凭这一点,笔者从内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 孩提时代笔者去合肥,看到长江路上安徽省委机关大门旁两名解放军战士(那时还没有解放军与武警之分)荷枪实弹站岗,好奇地问父亲为什么宿松县委没有解放军站岗?如果有人硬闯大门军人会不会开枪?父亲虽然是大队干部也从未进过省委大院,当然回答不了我的问题。后来长大去了北京,见识广了,才知道只有省部级以上领导机关才可以有军人站岗,这样的规定一直沿用到现在。也就是说,地市级的机关都不可配备岗哨门卫,小小的县委政府何谈警卫?记得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宿松县革委会坐落在县城老厅旁,我去找在里面工作的叔叔,只有一个传达室,问了一下找谁便可直进直出。当年文革刚接触不久,武斗遗落民间的武器尚未清理完毕,按现在的话说“安全隐患”多多,可也没有听说过哪个机关干部上班时受到了人身伤害。 这些年来,(具体哪一年开始没有考证)享受不了国家警卫待遇的市县党政机关包括司法机关,早已告别了传达室,当年那些坐在传达室的老头们有的早已作古,大部分赶回老家颐养天年了,替换他们的是年轻力壮的“保安”。这些年机关由简陋变豪华了,楼房高了,路变宽了,门变大了,安保任务重了,一两个保安难以胜任三班倒的繁重任务,稍大点的机关聘用一二十个甚至几十个保安已经见怪不怪了。至于经费嘛更是不在话下,这年头财政状况好转,机关节约三公开支经费用不完,政府购买服务名目繁多,还在乎“麻雀吃的”?况且还扩大了就业岗位,何乐而不为?更有甚者个别机关除了查验身份检查身体外,还在里面再设门禁,进办公室必须工作人员出来开门。给人的感觉是他们把前来办事的老百姓都设定为“假想敌”、推定为“恐怖分子”,防范老百姓甚于防火防盗。还有,国务院曾经发文倡导机关事业单位拆除围墙,腾出空间解决停车难。可是,许多机关不仅不予拆除,反而新建高墙深院,即使院内车场空空如野,老百姓的车辆也别想越半步雷池! 如此戒备森严,据笔者分析揣摩,除了机关主事者骨子里官贵民贱封建遗毒作怪外,冠冕堂皇的理由无非有二: 其一,保证机关工作不受干扰,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不错,近些年发生过一些机关伤人案件,经媒体报道放大,弄得机关干部人人自危。但是,相对于其他领域,机关院内刑事案的发生概率是极低的。选择在机关作案,如果不是被逼无奈狗急跳墙,便是智商有问题的神经病。干部选择了公务员职业,对这种概率极低的职业风险都不能承受,心理未免太脆弱了。要知道,大海航行还沉船,飞机上天还失事,有人当总统还遇刺呢!群众进门大多是找人办事,虽有少数人客观上干扰过办公,但也无非是找找领导上上访,鲜有滋事故意,何必如此风声鹤唳! 其二,隔离与工作对象的接触,有利于杜绝行贿受贿现象,保证公平公正,尽量消除腐败,这种说法在司法机关尤为盛行。这个理由不但牵强附会,甚至荒谬可笑!试问,反腐倡廉靠什么?是靠干部的精神自律,还是靠门禁的物理隔离?敢于善于行贿受贿者,又有多少是在办公室完成交易的?最高人民法院那么庄严神圣的机关,还不照样有两位副院长因腐败倒台?可见,门卫门禁与反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机关作风的多年顽疾,人民群众对此不只是颇有怨言了,而是怨声载道。转变机关作风必须首先“改门风”,如果门都进不了,脸也就看不到,事更办不成。如果群众连门都进不了,所谓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岂不是一句空话?不管有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以防范人民群众为出发点的安全保卫制度即使不能彻底废除,至少也要认真改进。别以为这是小事一桩,笔者认为这关乎党的性质宗旨和执政基础,关乎干群关系和民心向背!因此,笔者建议,凡是戒备森严的机关,是否可以考虑拆除围墙,敞开院门,简化登记,开放车位,拥抱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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