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烟花爆竹企业经营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承包、转包、分包经营业务,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部位、严管薄弱环节,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二、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各企业要加强采购环节的管理,不准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不准超许可范围经营,更不准经营“三无”产品。 三、严格执行运输许可制度。各企业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要严格实行一车一证,不准一证多车、一证多天使用,严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未经入库直接流向零售经营点。 四、严格储存环节安全管理。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危险等级和核定限量。严禁库房超员、超量作业,严禁擅自改变库房设计用途,严禁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一律不得设置库外库和临时周转库。 五、严格经营环节规范管理。各企业要统一烟花爆竹销售价格,不准实行多种价格销售,不得对各配送区域实行任务管理,不准以订货会、促销活动、返点等形式要求零售户短期内大量进货,人为造成零售户超量储存、店外非法储存。 六、严格规范防伪标识管理。张贴在烟花爆竹外包装的防伪标识上不得印制管理部门监制的字样。 七、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各企业要及时将购销合同报我局备案备查,从合法渠道采购合格产品,建立完善烟花爆竹产品购买、销售登记制度,凡未张贴产品流向条码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八、严格规范配送环节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要求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向无证户非法配送、向持证户超量配送烟花爆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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