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近日,根据县政府部署,县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范围主要是县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微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排查内容主要是已公开政府信息中包含公民身份证号码、详细居住地址、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银行账号或卡号、网上的活动踪迹(IP地址)、财产状况、社会关系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的个人信息。重点排查信息公开中行政职权事项办理、人事招考录用、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政民互动信件公开等方面信息。 对在排查中发现已公开政府信息中存在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县公安局立即予以删除或技术性遮挡或隐藏,以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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