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实施“十年禁渔”工作以来,宿松县长江干流63公里和重要支流全面禁止捕捞活动。 7月初开始,复兴镇联合镇市监所向辖区餐饮单位,水产经营店,渔具经营店进行检查,签订禁止生产销售制作江鲜、“电毒炸”渔具的承诺书并张贴上墙,重点宣讲长江“十年禁渔”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要求。 针对餐饮和水产品经营单位店招、名片上含有江鲜、江鱼、江虾等禁用内容的问题,镇市监所执法人员逐户排查,发现禁用内容的,立即动手会同经营者现场整改,拆除、遮盖禁用内容,收缴含禁用内容的菜谱、名片,督促经营者立即变更证照,更换店招,改到位、改彻底。 9月7日,由镇政府牵头制作长江禁捕宣传牌向市场内餐饮单位,水产经营店,渔具经营店进行再次宣传,张贴宣传牌。次日,县市监局、农业农村局水产执法大队对复兴辖区渔具店经营进行检查,宣传和发放县禁渔办关于规范渔具(钓具)销售的通知,现场未发现违法捕捞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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