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15时30分许,交警三中队执勤民警在隘口乡中心小学门前路段巡逻防控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违规装载2人,遂将该车拦停。 据了解,该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朱某娥带着两个孙子,准备前往快递公司拿快递。执勤民警现场纠正了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依法给予驾驶人朱某娥罚款30元处罚。 16时许,交警六中队执勤民警在东北新城将军山路段定点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违规装载5人,遂将该车拦停。 查获时该电动三轮车上有三个大人和三个小孩,准备从孚玉路东站前往鼎和广场玩。执勤民警现场纠正后,向电动车驾驶人唐某琴宣传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并给予罚款30元处罚。 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电动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作为整治重点,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遏制三轮车违法载人现象,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交警提示: 货车、农用车、三轮车载人违法又危险,请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出行时切勿乘坐。在驾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酒驾、不逆向、不乱乱行、不闯红灯,文明礼让,确保安全出行。公安交警部门对上述车辆违法载人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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