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8点左右,孚玉镇居民孙某发现自己放在车内的5条香烟被盗,于是拨打电话报警。 宿松公安刑侦大队民警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和对轿车的勘查,民警初步认定犯罪分子是在孙某未将车门锁上的情况下,利用“拉车门”方式实施作案的。随后,民警以案发地为中心进行调查。 经过调取现场及周边案发时间段的监控,公安刑警成功锁定该案为长铺镇桃源村男子何某财所为。 据了解,今年以来,何某财一直暂住县城,其父母也不知其住处。为此,民警围绕查明何某财的下落展开工作,通过大量走访,民警发现其在金龙村的住处,11月6日晚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讯,何某财交代,今年10月初以来,其选择凌晨街上无人之机,采取“拉车门”方式,专门针对车门未锁、车窗未关的轿车实施盗窃。10月13日凌晨3时许,其通过“拉车门”方式发现孙某的轿车车门未锁后,遂将孙某放在车内的香烟盗走。至案发,共作案11起,涉案价值达3000元。 目前,何某财因涉嫌盗窃罪被宿松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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