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经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层层推荐、县委政法委调查核实、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拟对下列10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现将简要事迹公示如下: 沈强,男,1977年6月生,宿松县烟草专卖局二郎管理所所长 2021年1月10日上午11时许,沈强驾车途经105国道涌泉山庄,发现前方正在行驶中的一辆白色SUV轿车底盘冒烟,有自燃迹象。他驾车截停故障车辆,向司机指明情况后,立即拿起自己车上备用的灭火器,对起火车辆扑救,此时火势呈蔓延之势,发动机舱窜出火焰。沈强一边疏散周边群众,一边向过路车辆借灭火器进行二次扑救,最终与赶到现场的消防队员和派出所民警把火扑灭。 杨王勇,男,1983年1月生,宿松县烟草专卖局驾驶员 2021年4月16日中午12时,杨王勇驾车途经五里乡万元村与千岭乡毛坝村交界处,发现一位骑电瓶车的老人翻车倒在路边,意识全无。见此情形,杨王勇立即下车对老人开展先期急救处理,老人苏醒后,又再次昏迷,杨王勇随即对老人进行心肺复苏,直到120救护车赶到,老人成功获救。 2021年5月24日中午14时,姚某涛老人骑电动车途经松兹北路与华阳路交叉路口时,车辆发生侧翻,姚某涛被压在车下,头部大量出血。杨王勇毫不犹豫上前施以援手,随后会同交警将姚某涛送上120救护车。 朱建堂,男,1977年2月生,宿松县陈汉乡自来水厂工作人员 2021年8月6日下午16时许,朱建堂正在钓鱼台水库边热身,忽然听到一阵呼救声:“救命啊!救命啊!”朱建堂循声望去,见一名青年溺水,他纵身跳入水中,游到溺水者附近,一把抓住溺水者将其拉上岸。被救的是陈汉乡广福村村民小郑,刚到岸边,小郑就说:“我爸还在水里”,朱建堂回头一看,远处水中一男子还在水里挣扎,朱建堂不顾疲倦进行第二次救援,成功挽救了父子俩人的生命。 项松华,男,1979年10月生,宿松县澜天大酒店副总经理 2021年12月9日晚18时许,项松华和爱人在县山水公园散步,突然听到附近传来很大的落水声,他立即朝落水声方向望去,发现有人在水中扑腾。他一边叮嘱爱人报警,一边向落水者方向飞奔过去。来到落水地点后,项松华迅速将外衣脱掉,跳入湖中,一把抓住落水者的衣服,将落水者推至岸边,等待救援。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将落水者救起。 孟海军,男,1975年12月出生,宿松县烟草专卖局驾驶员 2022年3月3日下午16时许,孟海军在九姑乡国赛村卷烟零售户何某付家交付卷烟时,发现店内一名妇女(何某)抱着孩子坐在地上哭泣,怀中的孩子面部青紫,呼吸受限。孟海军了解到孩子系因糖果堵塞呼吸器官,情况比较危急,距离医院较远,孟海军果断对孩子进行施救,经使用“海姆立克法”,后孩子成功脱险。 王勇,男,1981年9月生,宿松县汇口初中副校长 2022年6月13日中考期间,共有300余名师生入住浙商大酒店,中午就餐时酒店厨房突然着火了,而厨房紧邻着学生就餐的大厅,此时还有80多名学生在大厅就餐,情况十分危急。王勇在指挥学生疏散的同时,冲进厨房冒着高温和浓烟利用灭火器灭火,直到消防人员赶到现场。 2022年10月13日晚,王勇家附近有一住户房子着火,家中仅有一名老人在家,他一边拨打报警电话,一边冒着危险踹开门,冲进去将已经吓愣的老人抱出来,老人成功获救。 孙显峰,男,1992年9月生,宿松县九姑乡国赛村村委 何艳,男,1978年8月生,宿松县九姑乡国赛村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2022年7月29日早上8点左右,孙显峰、何艳路过永丰组虞某荣家,发现厨房液化气泄漏,罐体冒着明火,情况危急。孙显峰立即拿起湿毛巾准备关上气罐阀门,气罐突然窜起火焰,烧伤了孙显峰面部,但他仍然忍着剧痛关上阀门,何艳在旁边帮忙灭掉其他着火点,直到消除所有火灾隐患。事后孙显峰被安庆石化医院诊断为二级烧伤。 张松元,男,1980年9月生,宿松县实验中学教师 2021年6月6日晚19时许,张松元带儿子到县龙湖公园游玩,几个小孩在湖岸边玩水枪,突然由一个小孩面朝下栽进水中。此时,附近的张松元发现了水中异样,立即跨步向前,一手拽住孩子的衣服,一手抓住孩子的身体,把孩子抱上岸。 熊福生,男,1951年4月生,宿松县佐坝乡村民 2021年11月14日中午14时许,熊福生发现邻居熊某焰家电线起火,冒起浓烟,他一边抄起锄头去把着火的电线勾断,一边大喊左邻右舍救火。当时情况十分危急,熊福生在勾断电线过程中,一拉一拽一用力,不幸摔倒,造成胯骨骨折。 刘结兵,男,1990年10月出生,杭州泰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滴滴代驾司机 2022年7月1日晚20时许,刘结兵骑电瓶车途经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鸡路路口时,看到前方一骑电动车男子伸手拉扯一名女孩的衣服。女子大声呼喊,刘结兵上前询问情况后,立即骑车追赶,试图强行拦截,但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当刘结兵从地上爬起来时,该男子已不见踪影。随后刘结兵不顾伤痛,返回找到受害人,并陪同其到派出所报案。 公示日期自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止。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县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0556-7821545。
中共宿松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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