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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宿松县开心大药房、宿松县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宿松县敬仁堂大药房提出终止医保协议书面申请,根据《宿松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文本)》第六十三条规定,2023年2月15日,宿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终止宿松县开心大药房、宿松县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宿松县敬仁堂大药房三家医药机构医保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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