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电动车驾驶人尊法守规意识和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减轻电动车交通事故中驾乘人的伤害程度,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春季守护行动”中,开展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向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者说不。 此次专项整治,自3月下旬开始持续到6月底。在城乡共设立10个查纠点,抽调大队机关60余名警力充实到一线,协同作战,大队负责人到整治一线进行督导。重点整治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违规安装车篷、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陋习。整治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侧重宣传提示;对不听劝阻,屡纠屡违者,依法进行处罚;对违规安装的车篷,查纠一起,拆除一起。 整治中,大部分市民能做到规范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少数市民未佩戴头盔,有的虽然佩戴了头盔但未系卡扣,形同虚设。执勤交警对查纠的交通违法行为逐人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市民对佩戴头盔能防止意外时保护出行安全的认同感。 为提高整治效果,交警部门联合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对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以及把头盔挂在车把上等不文明交通陋习进行公开曝光。 3月28日至30日,共纠正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600余起,依法处罚780人,拆除车篷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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