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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英雄烈士有关史料和遗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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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7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营造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弘扬爱国主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近期,宿松县烈士陵园计划对宿松县革命历史纪念馆重新布展。为充实布展内容,提升陈列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烈士有关史料和遗物。
      一、征集范围
      在中国共产党的成立至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时期,宿松籍、宿松境内英雄烈士有关史料、遗物等。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内容
      1.实物类:包括英雄烈士生前使用过的生活用品,如照片、画像及影像资料、专著、手稿、笔砚、印章、军装(衣物)、生活用具,日记、书信、稿件、入党申请书、退伍证,各类荣誉证书、奖章等,以及各个革命时期的武器(刀、矛、梭镖)、各种票据、证件、战利品等物品。
      2.文献类:包括政府档案、政令、证章、委任状、字据;有关英雄烈士内容的书籍、书法、绘画、纪念品、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报刊宣传资料、影像资料等。
      3.其他与烈士相关的物品和资料。
      四、征集说明
      革命历史史料、烈士遗物征集是一项社会公益性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同时尊重史料持有人的意愿,对特别有历史价值的重要史料,经专家鉴定后,给予一定奖励。
    (一)自愿捐赠。凡属个人收藏的物件、史料,经协商自愿捐赠的,均办理捐赠手续,颁发荣誉证书,并在藏品展示适当位置永久标注捐赠人信息。
    (二)复制归还。对于不愿将党史、革命史资料和文物原件面世的收藏者,在征得本人同意,复制后归还原件。
    (三)寄存代管。对于珍贵的历史文物,暂不愿意出让但愿意临时放置陈列室的,可与主办方签订协议,明确寄存时限,采取寄存馆藏的方式,代为展示和妥善保管,并出具寄存证明,确保拥有者的所有权。
      热忱欢迎各相关单位、烈士遗属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线索踊跃捐赠,为宿松县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改陈布展建言献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婷宇   
      联系电话:158 5651 7102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人民中路82-9号
  
宿松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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