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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消保委、市监局发布消费“充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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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0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消费者朋友:

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越发注重自身健康与保养,特别是在健身、保健、美容美发、购物、餐饮等方面,各商家通过让利、夸大宣传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充值预付卡消费。2024年以来,我县共接到近百起关于消费预付卡的投诉举报,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在选择预付卡消费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消费者可通过核实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或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等方式了解商家基本情况。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但实际上仍有商家没按要求做,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坚持先签合同后付费以保障自身利益。

三、消费时一定要充分了解活动内容后选择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评估真实消费意愿,再结合商家信誉、商品服务质量等信息货比三家,谨慎作出决定,不要因贪图优惠而冲动消费,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购买,做到安全、科学、理性消费。

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要索取票据和合同,妥善保存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快速依法维权。可通过拨打12315或78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宿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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