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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拟将10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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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4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查验,拟将以下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8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宿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56-7819331。

(附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1
宿松县本草堂药房振兴店
宿松县华亭镇站前路36号
2
宿松县同缘大药房
宿松县孚玉西路68号
3
宿松县本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民生店
宿松县松兹街道安丰国路民生中央城一幢101室
4
安徽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宿松北路店
宿松路229号一楼
5
安徽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一城店
宿松南路睦邻嘉苑30幢8号
6
安徽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康居新村店
华亭镇破凉社区康居新村131号
7
安徽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光明南路店
孚玉镇人民西路与光明南路交叉口处
8
宿松县治贺医药有限公司宿松大药房第十分店
孚玉镇裕民路38号
9
宿松县百姓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城店
宿松县松兹街道中德职业技术学校西南角
10
宿松县百姓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站店
宿松县孚玉镇宿松路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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