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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乡好事者

政府能提倡这样的赚钱之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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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1:}{:soso_e111:}{:soso_e111:}爲了賺錢禍害孩子。這種人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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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湺長╠ 发表于 2012-5-24 22:56
蹬士虽然有过,但本人认为责任重在学校管理人员和家庭监护人,像楼主这样的例子何止这一点点:
1.各柜台向未 ...

学校、监护人也有过错,但他们是在管理、监护疏露不知情的状况下产生的。
但是网吧、蹬士是在明知是违法的状况下仍坚持的违法行为!
建议主管部门:铲除虽有证而违规经营的网吧。
                     取缔违法蹬士,更要法办违法车主,支持村镇线路公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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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5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镇上,成年人的娱乐场所都没有,但对未成年人游戏玩乐发达齐全。现在的小孩真幸福,可以玩到通宵达旦!
建议有关部门网吧的营业时间是不是需要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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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5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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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能提倡这样的发财致富之道吗?这样的“网吧”!这样的“蹬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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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韩辛  发表时间:2012-05-23 21:07:38
信件内容: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作为留守少年、儿童的家长向您反映:
许岭有这么一黑网吧,深夜接受未成年人(初中生)上网通宵。不管他们怎么辩护,初中生、小学生一眼能看不出吗?又是谁在庇护他们?
许岭滴露岭又有这么一些“蹬士”车主,在学生上完晚自习后,去校门口接送未成年人去网吧!他们又不是“残疾人”,他们这样不违法?
我们想问问政府:百姓什么事都要反映给书记、县长吗?镇一级政府哪里去了?县级政府有没有提倡他们这样的赚钱之道?赚这样的钱仅仅只是黑心、缺德吗?
他们这样的违法行为还能容忍?让这样的“网吧”“蹬士”继续存在吗?祸害少年儿童——对社会危害不够大吗?
敬请书记大人,镇一级管不好的(以前可能也有人反映过类似情况),现在只有盼您给我们做做主!
草民:韩辛敬呈
回复内容:(2012-05-26 09:51:50)

文化、交通部门必须严格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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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6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记信箱回复内容:(2012-05-26 09:51:50)

文化、交通部门必须严格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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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6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5105175956797524749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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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7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听吓一跳!
当官的,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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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7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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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7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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