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7-6-29 10:09
破坏并不是有利可投的,例如强迫拆迁,产生重建的一序列劳动者就业,以为扩大内需,洋洋得意。其实,这是把还有用的房子,造成破坏,假设没有被强拆,新建就是浪费,后来落个一拆一建,住房享受不变,消费增加,对整个社会来说,并不是有利可投的。我们依据【法】巴斯夏的《破窗效应》理论,同样可以看待6个副职“问好”的问题,(首先声明,宿松大小官员腐败不腐败,都与老汉我没有亲缘关系)。不是一棍子打死的问题。有些同志认为,怀疑不止6个,可能有8至9个官员应该“问好”。有些同志认为,怀疑不止6个,可能要“大换血”。说是应该“大换血”的这些同志,大都是深受其害,发自肺腑的痛恨,亲身受其害的,怨怒无处说,这里扬眉吐气地说出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怪幸灾乐祸,说说而已。说是有限个数应该“问好”的同志,是知情人。我,认为亲身受其害的,不管,是有限个数应该“问好”也好,还是要“大换血”也好。都补回不了你受害的损失。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就是要争取犯错的同志自觉改正错误,如果策略得当,让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同站出来反腐防腐,还是好的。而不是一刀切。有人要说,不换掉,社会后续将继续受损失。这种忧患虽然是不错的,但是,无论有限个数应该“问好”,还是要“大换血”,替换后,仍然保证不了社会的后续将不受损失。例如一个调皮的孩子在粉刷一新的教室墙上乱图画,造成了污迹,学校调皮的孩子又不止一个,他们就想效尤在墙上乱图画。如果起先在发现时,老师说大家不要学这个孩子,责令这个孩子家长重新粉刷。事情就制止了。同理向6个副职“问好”。因没也有那个家长来为他的污迹粉刷,上级只不痛不痒地说污迹“虽然有错,但不是大错。一个组织同志的违规,不同于违法。受罚不受打,受打不受罚,”则被问好的,心安理得,“不去不来,来日方长”。当然罚是最划算的。那时,便偃旗息鼓,老生常谈,人们只能等待下一波的 受罚不受打,受打不受罚的到来。因为这此巡视,是行政和党内干部,而不是全民的社会法治巡视。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张学久
发表于 2017-6-29 12:08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7-6-29 10:09
破坏并不是有利可投的,例如强迫拆迁,产生重建的一序列劳动者就业,以为扩大内需,洋洋得意。其实,这是把 ...
老师饱览群书,尤其饱读孔孟遗书先哲之教诲,遵循人理道义为处世之楷模不变。同理,也目睹政治改革半个多世纪,以致形成了以传统的眼光审视今天的时政,习惯了的认为:换汤不换药,其实,如今的医疗设备齐全,开刀割瘤是举刀医生从经验中得心应手。
如果您是主刀医师,难道在心有成竹下不割瘤而仅用消炎药吗?同理,早有雄心勃勃的习总书记难道不知道吗?他至所以敢于在军中除虎,未必还放苍蝇在客厅嗡叫?
综于迹象和改革的必要看,深挖铲除贪腐是中央铁了心必须要做的事,更何况古今都不缺人做宫。
谨请斧削。如握!
321654
发表于 2017-6-29 14:41
腐败份子是人民公敌,不除难消众怒民愤{: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5_233:}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7-6-29 15:24
张学久 发表于 2017-6-29 12:08
老师饱览群书,尤其饱读孔孟遗书先哲之教诲,遵循人理道义为处世之楷模不变。同理,也目睹政治改革 ...
我宁可相信先生讲的,百分之百是对的,而实际上,行政有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框架内,凭行政权人对事件的理解,他可以认定是违规,而不是违法。认定为违法的才移送司法,认为违规的自作行政处理。那违法的,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在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为求得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充分有效地发挥自己主观能动作用,独立、正确地处理各类案件的时候,也有自由裁量权。他们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所不同的是,法官要考虑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行政要考虑自己辖地范围权威性。这就很难将行政处理问题,与司法处理问题相提并论。 今为行政巡查,下级行政干部犯事,且不说实际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关系网,单说网外的裁量权。就不是千篇一律。这就把公信力打了折扣。更何况撇不开的实际存在的关系网。不是老夫妄谈经历与世故。曾经一段时,有过倡导公信力的法治建设。可见公信力是那么的凤毛麟角,那样的既珍贵又短缺。现在人心所向,希望公正严明,宁可认为是有不可怀疑的公信力。事实上如果真的是百分之百公公信的话,又何来向6位副职“问好”来了?六位老爷,不就应该是,百分之百当中的公正严明了吗?既有“问好”出现,则说明开问之前,不是百分之百公正严明,那么,开问以后,是不是百分之百呢的公正严明呢?谁也不是算命先生,只有立竿见影,立竿见影是什么?先生1#楼所说:“真正要受审查的难道仅只有这副职6人吗?没有正职要接受审查吗?绝对答案是;不会的!”怪哉!!立竿见影里,没有正职。愚以为:没有正职,与查事情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那一句,是那么的不协调。该不是,正职永远是与事情无责吧?主要二字,不属于正职,符合逻辑不?所以说,还是顾虑有的。先生打个比如,说到摘瘤还是敷药。摘瘤也不是我动刀,敷药也不是我在场,就是为民除害了,也偿还不了受损害人的补偿。我老了,早就不操心了。结束句多歧路,行路难!长风破浪几回还。直挂云帆济沧海,又是金樽对玉盘。削得不对还请原谅。
张学久
发表于 2017-6-29 16:02
路遥何日回家 发表于 2017-6-29 15:24
我宁可相信先生讲的,百分之百是对的,而实际上,行政有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框架内,凭行政权人对事件的理 ...
"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问好老师!
张学久
发表于 2017-6-29 16:35
县松佬 发表于 2017-6-29 09:58
人民群众只看结果,不看现象。。。
先生所看到的各种现象,不外乎是顾虑反腐不彻底,腐败是大家的共同深恶痛绝,最终结果是,腐败不除,国无宁日。因此,中共高层早巳意识,所以决定反腐无休止。如握!
张学久
发表于 2017-6-29 19:30
321654 发表于 2017-6-29 14:41
腐败份子是人民公敌,不除难消众怒民愤
早就该这样说,支持说辞!
815
发表于 2017-6-30 08:41
县纪委要主动出击抓腐败份孑,不要等上级指令交差式办案。
张学久
发表于 2017-6-30 14:20
815 发表于 2017-6-30 08:41
县纪委要主动出击抓腐败份孑,不要等上级指令交差式办案。
支持同时两手抓!
江北望庐山
发表于 2017-6-30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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